一、什么是科技项目“揭榜挂帅”?
科技项目“揭榜挂帅”是指通过征集需求、发布榜单,坚持不论资历、不设门槛,调动全社会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一种新型科研组织管理方式。
二、政府如何给予支持?
1.发榜方是企业的“揭榜挂帅”项目,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项目投入总额给予发榜方3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分两次拨付。在首次拨付财政资金之前,发榜方向揭榜方支付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投入总额的30%。发榜方向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供资金拨付凭证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拨付补助资金的70%,待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30%。
2.发榜方是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重大公益性、应急性“揭榜挂帅”项目,由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给予全额资助,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一次性拨付发榜单位。“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揭榜挂帅”项目无法按期完成怎么办?
1.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揭榜方须与发榜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实施或终止项目。项目终止实施的,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收回已拨付的剩余财政科技资金。
2.因发榜方或揭榜方主观原因造成项目终止的,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形成论证结论,明确相关责任,收回已拨付的财政科技资金,并酌情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3.对弄虚作假或故意串通骗取自治区财政科技资金的,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