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1〕11号)
支持方式:
1.首次认定为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支持。其中,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补;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企业,给予40万元奖补;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补。所需资金从自治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奖补资金用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2.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自治区科技金融、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券、研发费用奖补等扶持政策。在同等条件下,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联系方式:农村科技处 0951-5032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