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创新联合体
政策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宁科规发〔2022〕10号)
支持方式:
1.创新联合体申报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2.自治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可定向委托创新联合体承接,鼓励创新联合体申报各类“揭榜挂帅”项目;
3.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符合科技金融业务支持条件的,纳入“宁科贷”、科技金融补助等予以优先支持;
4.支持创新联合体内形成稳定合作关系的单位组建或参与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培育、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自治区创新型示范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落实相应支持政策;
5.鼓励依托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建立产业技术高端智库,支持其承担自治区重大战略研究项目,参与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产业技术创新规划制定、科技计划指南编制等工作;
6.对创新联合体内部产生的创新创业载体,优先认定为自治区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7.鼓励社会资本利用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对运行良好的创新联合体,其成员单位有融资需求的,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
8.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优先在创新联合体内开展各类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活力激发、体制机制创新等试点工作。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处 0951-502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