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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

信息来源: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6  访问量:


项目名称:重点实验室

政策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19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21号)

支持方式:

1.对新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期内每年给予1000万元支持。

2.对新获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3.每年结合科技创新券服务数量和质量评价,给予一定额度的年度服务补贴。

4.对批建运行2年及以上的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其研发能力、科技成果产出、成果转化应用、开放共享服务等情况进行年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参评总数的40%给予奖补,其中位居前20%的为“优秀”等次,每家给予50万元奖补,其余为“良好”等次,每家给予30万元奖补。

5.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5年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估评估为优秀的,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给予3-5年稳定支持,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 

联系方式规划与基础研究处 电话:0951-501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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