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政策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19〕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2〕1号)
支持方式:
1.对新获批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2.每年结合科技创新券服务数量和质量评价,给予一定额度的年度服务补贴。
3.对批建运行2年及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其研发能力、科技成果产出、成果转化应用、开放共享服务等情况进行年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参评总数的40%给予奖补,其中位居前20%的为“优秀”等次,每家给予50万元奖补,其余为“良好”等次,每家给予30万元奖补。
4.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每5年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估。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确定评估结果,并予以公布。评估为优秀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
联系方式:规划与基础研究处 电话:0951-501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