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政策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2〕6号)

支持方式:
1.企业牵头承担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项目总投资额30%、最高500万元的政府资金支持。项目总投资额指用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的资金,不包括土地、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立项后先拨付40%,验收通过后再拨付60%。
2.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推广服务等单位牵头承担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后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联系方式: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处 电话:0951-5020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