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000004/2023-0017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8-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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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科技厅 |
目录
4.3.5突发特种设备(主要指电梯故障造成的坠落、困人等事件)事件处置措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决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重大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整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安办〔2020〕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科技厅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火灾、地震、停电、治安、特种设备(主要指电梯故障造成的坠落、困人等事件)等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及响应工作。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处室、物业服务、承租方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利用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按照“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装备水平”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牵头处室及其职责、权限。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平台,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5)反应快速,运转高效。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妥善处置;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与公用设施事故、火灾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饮用水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注:根据科技厅工作性质以及工作环境,本应急预案重点针对科技厅突发的火灾、地震、停电、治安、特种设备(主要指电梯故障造成的坠落、困人等事件)事件。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分为重大突发事件、一般突发事件两个层级。
重大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科技厅的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破坏,需要调度多个处室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一般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影响科技厅小范围内的安全,只需要调度个别处室的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为切实提高办公室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由科技厅办公室决定成立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工作。
总指挥:党组书记/厅长/外国专家局局长
副总指挥: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人事与老干部处、机关党委、规划与基础研究处、创新体系建设处(政策法规处)、资源配置与监督处、高新技术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处、外国专家服务处、科技合作处等处室成员。
1.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处置的有关决策和部署;
(2)研究部署科技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积极协调、协助有关处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处置方案和措施;
(5)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工作;
(6)组织开展应急工作的信息报送和组织新闻报道工作;
(7)组织开展善后工作,配合有关处室开展事故的调查。
2.总指挥主要职责:
(1)领导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理工作,担负单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现场最高指挥;
(2)审定并签发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下达预警指令和解除指令;
(4)下达单位应急预案的启动指令和终止指令;
(5)主持应急处置会议;
(6)带领或指派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
(7)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和事故报告;
(8)负责应急现场人员清点;
(9)负责组织现场恢复;
(10)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培训和演练。
3.副总指挥主要职责:
(1)协助总指挥负责具体的指挥工作,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
(2)布置善后的现场保护,维护工作秩序,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3)组织善后调查,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4)协助总指挥组织对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和批准工作。
4.各处室成员:
(1)做好事故时的信息沟通;
(2)负责信息传递;
(3)配合突发事件指挥部处理各项突发事件。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科技厅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主要职责:
(1)在突发事件指挥部的领导下承担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准备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提出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建议;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方面的指示精神,定期组织召开应急工作会议,收集单位突发事件信息,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意见;
(3)开展应急准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有关处室落实安委会的相关工作部署;定期向突发事件指挥部汇报执行情况;
(4)负责单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应急队伍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汇总单位应急保障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5)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组织实施单位应急能力的评估工作;
(6)具体策划和实施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评估考核工作。
科技厅办公室、高新技术处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机制。
(1)科技厅办公室、高新技术处负责建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突发事件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辨识能力,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并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各有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和趋势研判,研究制定风险分级标准和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处置主要牵头处室于每年12月31日前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风险进行研判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本级党委和政府,抄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2)要坚持社会共治,统筹建立完善重点处室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和隐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科技厅办公室、高新技术处负责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各突发事件牵头处室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监测信息集成,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重点、明确监测项目,完善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科技厅办公室、高新技术处应根据历年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年度气候趋势预测情况以及汇总的监测数据等,对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外地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原则,及时完善本单位的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科技厅办公室、高新技术处接到征兆信息后,及时组织分析评估,研判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事件。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分别用红色、橙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按照科技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主体为科技厅办公室、高新技术处负责人。各处室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及时分析评估信息结果,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确定预警级别,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要充分发挥预警信息系统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网络、新媒体、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采取针对性的方式通知。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有关处室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有关处室反馈接收结果。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发布机关和咨询电话等。
(3)采取预警措施。预警发布后,科技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防范准备、协同处置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二级预警发布后,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应当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特点和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措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有关处室、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有关处室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研判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级别;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报道工作加强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示信息,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检查督导重点防控部位采取安全措施、应对准备等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视情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一级预警发布后,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应在二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特点和造成危害,视情采取以下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对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加强安全保卫,维护治安秩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及时向社会发布应采取的特定措施或避免、减轻危害的建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对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组织有关处室依法采取维护治安秩序、保护重要公共设施、加强重要场所治安警戒等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解决纠纷矛盾,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4)解除预警警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后,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及时更新预警信息内容。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1)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科技厅负责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其中,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同时抄送自治区应急管理部门。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
(2)信息报告时限。接到信息报告后,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要立即如实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信息初报不得超过30分钟,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和单位;
(3)信息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影响范围、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交通通信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损毁、现场救援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须帮助解决的问题,以及现场负责人和现场处置联络员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
(4)信息报告程序。科技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挥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并通报自治区专项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实施响应处置,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5)信息报告原则。
快速:最先发现发生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不得拖延。
准确:信息内容应准确、真实、详尽,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谎报。
续报:要根据事态的发展状况,始终做到信息的及时续报,直至事件的妥善圆满解决。
突发事件发生后,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报告。接到报告的各成员要按照相关预案职责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动员并进行先期处置,并将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先期处置的主要措施包括:启动现场处置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封闭现场、疏导交通、疏散职工及围观群众、救治伤员、排除险情、控制事态发展、上报信息等。事发后,如现场发生起火、漏电、漏水等情况,先期处置队伍要立即通知有关处室实施灭火、断电、断水、疏散群众等措施,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注:在先期处置中高新技术处的职责为:采取必要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措施的,在应急预案中应考虑不同人群特别是老年人的需要,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
(1)着火部位的在岗人员
火灾发生在本岗位时,工作人员首先要迅速进行自我扑救,先用灭火器扑灭燃烧物,并及时用电话向办公室及时汇报,由办公室人员汇报科技厅领导,紧急情况可直接向科技厅领导报告;其次,向附近人员呼救,如火势较大,应呼叫着火点现场人员撤离,以避免发生人员伤亡;接着要向消防队、消防控制室报警,需要说明目前火灾的具体情况;最后,配专业的消防队员扑灭火灾。着火部位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火灾初期的扑救工作,就近拿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当防火领导组指派的“灭火行动组”到达后,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并将扑救情况及时向防火领导组汇报。
(2)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
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同时也是灭火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一旦发生较大的火灾时,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应主动迅速介入灭火指挥工作。首先应弄清起火地点,火灾程度;其次是组织各行动小组指挥灭火扑救,并酌情决定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各行动小组及职责
①“灭火行动组”:由办公室和大楼保安的部分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的人数应能达到保证完成相关人数并适时进行针对性训练)。
职责:主要负责火灾扑救、物资转移工作。
“灭火行动组”到达火场后,首先利用一切消防器材对火势进行控制,分配部分人员对附近易燃易爆物品、贵重物品进行转移至大楼外或距火场较远处,对重要物品必须严格看管。
②“疏散引导组”:由各岗位责任人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本处室人员的疏散与疏散后的点名、集合及抢救物资的登记工作。
③“物资保障组”:由科技厅办公室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对应急物资的供应、对重要物品看管、登记等工作。
1)起火处室
火灾发生在本处室时,处室责任人应立即组织本处室的人员从大楼两侧安全通道撤离大楼,引导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域集合,并进行点名登记。
2)其它处室
当接到疏散撤离命令后,处室责任人要迅速引导本楼层的所有人员有秩序地从大楼的安全通道疏散撤离,并劝告疏散人员听从指挥,防止有人惊慌或跳楼逃生,发生意外。将所有人员引导至安全场地进行集合点名,并做好登记工作。
③“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办公室的部分人员及突发事件指挥部派遣的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打开消防大门,迎接、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火场,清点、看守撤出物资、伤员救护、人员登记工作。
(4)逃生和善后工作
①逃生
如发生大的火灾,除了抢救国家财产外,最重要的是保护人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迅速撤离火灾现场,向安全地带转移。逃生时不能乘电梯(因为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或被火烧坏),应沿防火安全疏散楼梯朝底楼跑;
逃生的基本方法是:第一,火场在高层的,向低层撤离;火场在低层的,向高层撤离;火场在室内的向室外撤离;第二,如火灾产生浓烟猛烈,一时无法冲出火场时,逃生人员应以匍匐姿势,用湿毛巾等物捂住口鼻迅速撤离火场;第三,如高层火灾,且火势较大,楼层的大火已将楼梯口封住,致使着火层以上楼层的人员无法从楼梯间向下疏散时,被困人员可先疏散到屋顶,再从相邻未着火的楼梯间往地面疏散。第四,当着火层的走廊、楼梯被烟火封锁时,被困人员要尽量靠近当街窗口或阳台等容易被人看到的地方,向救援人员发出求救信号,如呼唤,向楼下抛掷一些小物品,用手电筒往下照等,以便让救援人员及时发现,采取救援措施;
②善后工作:火灾过后,首先突发事件指挥部应及时召开火灾分析会议,弄清起火原因,落实整改预防措施,对火灾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其次,保安人员(兼职消防员)对大楼灭火设施、器材重新检查、调整和补充,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最后,慰问灭火有功人员和受伤人员。
(5)非工作时间的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大楼保安人员是义务消防队员,接到火警讯号按以下方案进行。
①应弄清着火地点,弄清是哪个层面,哪个房间着火,用最快速度前往扑救。同时,前往扑救时尽量多带灭火器,到达着火点后还应看清燃烧是什么,以便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②通知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就位,进行现场指挥;
③向“119”消防报警台请求支援,做好迎接消防车的准备。在消防队未到达火场前,应继续尽一切力量进行自救灭火,消防队到达后配合灭火,直到火灾完全扑灭。
(1)应急指挥系统
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也是抗震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
一旦发生地震或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
(2)紧急疏散方案
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突发事件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避震疏散。警报指令为连续的急促哨音和呼喊声。
紧急疏散路线为:在各办公室人员通过大楼安全通道疏散至大楼前面空旷地带。
各处室负责人要统一指挥,全力照顾好年龄大的同志和女同志,严防发生踩踏等意外事故。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各处室要随即组织清查人数,迅速组织力量抢救被困人员和稳定已撤离人员情绪。
(3)紧急避险方案
如发生较强地震,全体人员在来不及撤离的情况下,要迅速采取科学避险方式,如躲避到办公桌等坚实的家具下、墙角处或开间小、有支撑的地方暂避。同时要用柔软物品保护头部,伏而待定,尽量降低身体重心。待地震波过后,各人员要在负责人引导下,按照就近、安全、快速疏散的原则撤离。
(4)震后应急行动
①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突发事件指挥部要立即指挥职工到达楼前空旷地带;
②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和网络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③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④加强对重要设备和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办公区域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⑤积极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⑥迅速调查了解单位灾情,向突发事件指挥部汇报;
⑦在抗震救灾应急行动中,全体职工必须保证移动通信24小时畅通,保持灾害现场与突发事件指挥部的实时联络。
(1)当办公区域突然发生停电事故时,立即通知电工或物业公司;
(2)物业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保人员应立即逐一检查电梯内是否有被困人员,若有人被困应立即施救;
(3)物业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科技厅电工应立即检查办公大楼供电系统,属于物业公司维修范围的故障,应立即抢修;属于地方供电局范围的故障,立即与供电局联系;
(4)办公大楼内恢复正常供电后,物业公司、科技厅电工和管网安全的同时应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检查相关设备,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治安事件是指盗窃、抢劫、聚众殴斗等严重危害科技厅财物和人身安全事件。治安安全保卫工作主要由科技厅安保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各项保卫措施和制度的落实,确保科技厅各楼层的安全。一旦发生上述事件,按以下办法处理。
(1)科技厅办公大楼、停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夜间对院内和楼内实行巡逻和监控,确保安全。对重要部位(保密机柜室)要加以重点监控;
(2)对于进出办公楼的人员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
(3)遇有重大盗窃事件发生:值班人员发现院内和房间物品被盗时,首先要保护好被盗现场,然后要向办公室报告,通知被盗处室领导,发现可疑人员予以滞留;
(4)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办公室领导,汇报所发生的案情,并请示是否向公安部门报案,如报警,待派出所公安干警到达现场后,协助进行现场勘查和登记,召集与案件有关人员向出警人员说明有关情况;
(5)事后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治安分析,对大家进行教育,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1)当接到有人被困电梯或通过监控系统观看到有人困梯或因突然停电引起电梯困人时,应连忙查看轿厢的闭路电视或录像,确定困人的电梯编号、梯内状况及所停位置;若不能通过闭路电视确定困人电梯编号及所停位置时,应派人到楼层现场查找轿厢所停位置;
(2)利用电梯对讲或其它方式,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冷静,并说明轿厢可能随时移动,不必慌张,与被困者保持联络,尽量安抚;
(3)当现场应急人员无电梯操作证时,现场人员应马上向物业中心报告通知修理保养分包单位快速赶到现场救人;
(4)当现场应急人员有电梯操作证的,按下列程序进行操作:
轿顶操作放人程序:
①确认故障电梯号及该电梯所停层数(如N层),并通知乘客救援正在进行;
②到停层的上一层(N+1层),用专用钥匙打开该电梯的厅门;
③进入轿厢顶,将“检修开关”转到“检修”位置:留意:“检修开关”未转到“检修”位置时不得关厅门,以免电梯突然运行;
④关上厅门,按“上行”或“下行”按钮,将电梯轿厢在最近楼层平层;
⑤将“门机开关”打开,用手盘动门机将门推开放人;
⑥放人完毕,将“检修开关”转回正常位置。留意:此时要保持厅门为打开状态;
⑦将“门机开关”复位,关好厅门。
机房操作手动放人程序:
①如轿厢门处于半关闭状态,则应先将其完全关闭;
②利用电梯对讲或其它方式,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冷静,并说明轿厢可能随时移动,不必慌张;
③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总开关;
④插入松抱闸手柄,并小心将抱闸撬开;
⑤依据负载状况盘动飞轮,使电梯降(或升)至最近一层门口为止(由钢丝绳上油漆标志确定);
⑥打开厅门及轿厢门放出乘客;
⑦用手把门关好;
⑧确认全部楼层电梯门锁好;
⑨维持电梯电源切断状态;
⑩放人完毕后通知电梯修理保养单位对故障电梯做进一步检查。
(5)当被困者被救出后,须向受困人员赔礼和询问是否有任何不适、是否需要帮助和是否受伤等。若有人受伤,视伤情采取相应措施,将伤员送往四周医院救治;
(6)如属电梯故障应马上停止该电梯的使用。若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排解,物业中心应准时在相关公告信息牌上和各楼层电梯厅门发出通知向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进行告示,做好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解释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支配和引导办公人员(办事人员)使用电梯;
(7)对停止运行的故障电梯或在电梯修理时,电梯公司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警示牌(或警戒线)。
因突发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它突发事件,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多个专项指挥机构、多个处室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先期牵头处置的专项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报告自治区政府。
当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单位自身控制能力,需要自治区或者国家有关部委、周边地区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件处置。
注: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运行,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未因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科技厅办公室应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后,自治区人民政府或组织专项指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事发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建议。事发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后,自治区人民政府或组织专项指挥机构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以及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短信等官方信息平台发布,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事实,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
未经政府或其设立的专项指挥机构批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科技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1)突发事件现场所有人员和遇险对象已脱离险境;
(2)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
(3)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评估认定应急救援结束。
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通、职工工作秩序基本恢复后,按照“应急响应启动与解除主体相一致”的原则,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处室或突发事件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或突发事件指挥部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力量有序撤离。
一般、重大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由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安置、抚恤补偿、保险理赔、征用补偿、救援物资供应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职工正常工作。
一般、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科技厅相关处室牵头组织开展。
突发事件评估应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影响进行调查分析,对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决策、处置与救援等应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以完善评估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科技厅要迅速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人民政府报告。按照自治区统筹指导的原则,健全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加大资金、政策支持,促进资源融合、效能提升。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保险公司应立即启动保险受理、赔付准备工作。科技厅鼓励各职工积极参与各类保险;提倡和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减灾科研及宣传教育、扶助减灾设备物资生产与储备、减灾基础建设等工作。
(1)按照“平战结合、军地联合、专兼结合、专业对口、指挥灵便、反应快速、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科技厅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规划和布局;
(2)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发生在本单位的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
(3)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体情况、组成要素、装备配备情况、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等,需在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备案,当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报告;
(4)当救援力量不足时,由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请求上级部门派出专业救援队伍支援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产生的费用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必要时向自治区申请财政补助。
根据本单位突发事件的种类、频率和特点,按照实物储备、技术储备、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由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进行合理储备应急物资。
必要时,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可以以科技厅名义向周边社区和个人有偿征用应急处置与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和其他物资。
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1)利用大厅显示屏、楼道广播和工作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提高职工参与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高新技术处组织单位职工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学习掌握开展应急管理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3)加强应急预备队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4)治安维护。科技厅突发事件指挥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本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区域内突发事件历史情况和重大风险,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处室、人员和专家的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预案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本预案由科技厅组织起草,并按程序公布实施。
(1)科技厅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广泛参与、协调联动、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对于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
(2)科技厅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3)应急预案演练采取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2种方式。桌面演练是指针对事故情景,利用图纸、沙盘、流程图、计算机、视频等辅助手段,依据应急预案而进行交互式讨论或模拟应急状态下应急行动的演练活动。桌面演练每年至少2次,原则上,上、下半年各1次,上半年安排交互式桌面演练,下半年安排模拟事故桌面演练。
演练假设发生火灾、地震、停电、治安、特种设备(主要指电梯故障造成的坠落、困人等事件)等事故。参加人员为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等。实战演练每年至少1次,需全体员工参加。演练假设发生火灾、地震、停电、治安、特种设备(主要指电梯故障造成的坠落、困人等事件)等事故,部署演练计划。具体演练内容包括:
通信联络、通知、报告程序演练;
人员集中清点、装备及物资器材到位演练;
人员疏散演练;
救护行动演练;
指挥协调能力演练;
应急终止;
现场恢复。
各应急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开始前确定演练评估组和评估人员,召开专题评估工作会议,编制演练评估报告,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应急组织、应急人员、应急机制、应急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相关,并总结演练中好的做法和优点。
(1)科技厅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估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由科技厅办公室以及高新技术处负责):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上级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响应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适当简化。
(1)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与“安全生产月”“五进”等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2)完善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体系,对职工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科技厅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将应急管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针对本单位特点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知识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1)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政府及其有关处室绩效考核;
(2)职工要按照单位要求,在参加应急救援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可视情况给予补助;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本预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科技厅基本情况简介
信息上报流程
应急通讯录
应急救援协作单位通讯录
灭火方法及急救措施
消防疏散指示平面图
消防救援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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