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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产业】肉牛和滩羊产业实施方案

来源:转自宁夏新闻网 作者: 时间:2021-03-02

 肉牛产业

    一、总体目标

充分利用自治区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政策机遇,坚持“优质+高端”双轮驱动,进一步调优种养结构、调大经营规模、调强加工能力、调长产业链条,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着力构建现代肉牛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力打造全国优质肉牛良种繁育基地和高端牛肉生产基地。力争用5年时间,全区肉牛饲养量达到260万头。其中,存栏135万头,出栏125万头;良种化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55%;提升区域公用品牌核心竞争力,培育知名品牌5个以上;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屠宰加工业产值225亿元,肉牛屠宰加工率达到46%,努力实现肉牛产业全产业链产值600亿元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布局区域化

1.中南部地区优质肉牛产区。依托良种母牛资源优势,突出发展优质肉牛繁育和特色牛肉加工。在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红寺堡区8县(区),重点推行“家家种草、户户养牛、自繁自育、适度规模”生产经营方式,扩大养殖规模。加快区域特色牛肉加工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带动肉牛产业扩量提质增效。力争到2025年底,肉牛饲养量达到177万头,其中存栏96万头、出栏81万头,占全区肉牛饲养量的68%;配套种植青贮玉米180万亩、一年生饲草100万亩、苜蓿45万亩。

2.引黄灌区优质肉牛产区。依托饲草料资源优势和规模化养殖优势,在平罗县、永宁县、中宁县、沙坡头区等县(区),重点发展肉牛高效育肥和优质牛肉生产,全面提升肉牛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新建扩建闽宁镇、月牙湖乡、白土岗乡、扁担沟镇、太阳梁乡5个万头肉牛养殖基地。力争到2025年底,肉牛饲养量达到83万头,其中存栏39万头、出栏44万头,占全区肉牛饲养量的32%;配套种植青贮玉米50万亩。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有关市、县〔区〕)

(二)推进经营规模化

1.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养殖大户、家庭牧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养殖机械设备,发展规模养殖。力争到2025年底,培育存栏50100头养殖大户3700户、存栏100200头家庭牧场800家、存栏200500头合作社400个、存栏500头以上养殖企业150个。

2.推广家庭经营“50”模式。以中南部地区为重点,以家庭为单元,推进人畜分离,支持养殖户种养结合、自繁自育、扩群增量,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机械设备,力争到2025年底,发展家庭适度规模养殖3000户以上。整乡整村推进肉牛养殖扩群增量,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力争到2025年底,集中连片打造千头以上肉牛养殖示范村300个、万头以上肉牛养殖乡镇56个。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市、县〔区〕)

(三)推进生产标准化

1.完善标准体系。围绕肉牛饲养管理、疫病防控、产品加工等生产环节,建立完善肉牛良种繁育、饲草料加工调制、标准化养殖、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胴体分割加工、疫病防控等标准。指导各类生产主体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建立良好肉牛生产管理规范,提高良种、饲养、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标准化水平。

2.加快标准化建设。按照“品种良种化、生产规模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信息数据化”要求,加强生产主体管理、养殖过程管控、饲料兽药监测监管,加快养殖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建立肉牛产业大数据信息化平台,提高精细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肉牛养殖、屠宰加工、产品销售等全程追溯。加强养殖场、示范村、有机肥加工厂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提高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力争到2025年底,培育标准化示范场60个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9%以上。

3.加强良繁基地建设。建立西门塔尔牛品种改良和安格斯牛品种选育繁育基地,开展西门塔尔牛改良选育与安格斯牛核心群选育,完善优质高档肉牛育繁推一体化技术体系,每年推广优质西门塔尔牛、安格斯牛冻精80万支。加大“保母扩群”力度,支持经营主体扩大基础母牛养殖数量。加强与国内外育种企业合作,建立联合育种机制,全面开展肉牛良种登记、选种选配、生产性能测定等,扩大优质种群规模。实施肉牛遗传改良计划,支持建设良种繁育中心1个、良种繁育场20个、良种繁育基地2个。力争到2025年底,肉牛良种化率达到90%以上。

4.提升疫病防控能力。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好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工作,有效防范重大动物疫情。强化疫病监管,启用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管理机制,加快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强化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支持规模养殖场监测净化重点疫病,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综合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5.加大技术集成应用。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强化品种选育、高效养殖、精细管理、精深加工等技术集成应用,推广应用肉牛高效生产综合配套技术。针对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瓶颈,启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集成应用,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力争到2025年底,出栏牛胴体重达到340公斤以上,养殖综合效益提升20%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厅、农科院、宁夏大学等,有关市、县〔区〕)

(四)推进发展产业化

1.提高屠宰加工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龙头企业新建、扩建屠宰加工厂,加工能力达到70万头以上。引导龙头企业与养殖场(户)、合作社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生产,构建“规模养殖+精深加工+品牌营销+综合服务”一体化经营体系。支持企业引进现代冷鲜加工工艺、设备,提高分级加工、分割包装比重,提升特色口味感,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力争到2025年底,肉牛屠宰加工率达到46%,精深加工比例达到20%以上。

2.加大产销衔接力度。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经济圈为重点,紧盯中高端消费市场,加大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建立订单生产、冷链配送、定向销售的产销衔接渠道。支持经营主体采取线上线下、直销窗口、专营店、e点到家等方式,开拓高端市场,实现优质优价,提高经营效益。力争到2025年底,建设加工配送中心60个,直销窗口200个,实现销售产值60亿元。

3.提升品牌效益。扩大“固原黄牛”、“六盘山牛肉”等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提高品牌知名度,打造一批新的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商业品牌,加强“两品一标”认证管理,强化品牌管理、宣传推介、市场开拓,完善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管控关键环节,稳步提升牛肉品质和品牌效益,以优质品质、知名品牌引领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市、县〔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科技支撑。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大技术创新骨干人才、实用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加强区、市、县、乡四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建设社会化综合服务站,鼓励乡土人才、专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建立公益性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为养殖主体提供全程服务,提高养殖效益。

(二)强化金融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政府、企业、民间资本等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有条件的肉牛养殖、加工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支持作用,降低融资成本。完善保险政策,提高保险额度,扩大保险覆盖面,降低养殖风险。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活牛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提高贷款额度和担保抵押比例,有效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三)强化基础保障。按照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分区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移民迁出区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发展肉牛养殖。将养殖用水纳入农业生产取用水范畴。支持农户出户入场,优先保障养殖用地,提高产业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滩羊产业

    一、总体目标

充分利用自治区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政策机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为路径,全面提高滩羊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滩羊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做强“盐池滩羊”品牌,加快“中国滩羊之乡”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全区滩羊饲养量达到1750万只。其中,存栏866万只,出栏884万只。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60%以上,标准化养殖技术普及率达到90%,养殖综合效益提升20%,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家,屠宰加工率达到70%,精深加工率达到25%,产业化发展水平有效提升,努力实现滩羊产业全产业链产值400亿元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区域化布局

1.滩羊核心区:在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灵武市等5县(区)建设核心区,整合优势资源,加快现代产业园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推行人畜分离和出户入场,推进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提升产区优势。力争到2025年底,饲养量达到910万只,占全区的52%,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62%,滩羊提纯复壮比例达到70%

2.滩羊改良区:在平罗县、利通区、中宁县、沙坡头区、惠农区、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等8县(区)建设改良区,支持建立完善滩羊改良羊生产体系和经营模式,推行人畜分离和出户入场,推进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底,饲养量达到840万只,占全区的48%,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58%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有关市、县〔区〕)

(二)推进规模化经营

1.推广滩羊养殖家庭牧场“300”模式。引导农户通过土地流转、互换、租赁等方式,整合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育“300”模式家庭牧场826个。通过出户入场、联合经营、托管分红、股份合作等方式,培育养殖合作社134家,建设存栏千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504家,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提高规模化养殖水平。

2.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以建设示范村、示范乡为重点,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统一规划布局,整合土地资源,发展规模养殖,提升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水平。引导示范村、示范乡成立合作组织,拓展社会化服务,做好滩羊扩群增量和提纯复壮,实行订单生产,落实优质优价,全面提升质量安全和经济效益水平,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支持建设滩羊现代产业园,培养产业强镇。力争到2025年底,建设滩羊示范村171个,提升基地建设标准化水平和规模优势。

3.提升产业组织化水平。培育壮大滩羊协会、产业集团、产业联盟,进一步提升联企带农、技术服务、市场开拓、品牌营销等能力,建立“县统乡、乡统村、村统组、组统户”的上下联动发展机制,推行“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饲料、统一销售”的滩羊产加销“六统一”发展模式,促进滩羊全产业链有效衔接、协调发展,提升规模效益水平。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市、县〔区〕)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

1.加强标准化建设。按照“品种良种化、生产规模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信息数据化”要求,聚焦规划建设、设施配套、规范管理、高效养殖等关键环节,完善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产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规范化改造和建设,加大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先进技术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力度,全面提高滩羊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机械化和信息化养殖水平。力争到2025年底,新建标准化示范场105个,标准化养殖技术普及率达到90%,繁殖成活率达到120%,养殖综合效益提高20%

2.加强滩羊繁育基地建设。持续推进特色优势农业新品种选育专项实施,加强滩羊本品种选育和新品系选育,加强良种推广,加快优质滩羊扩繁和提纯复壮,加快建设“核心群、选育群、扩繁群”三级良种繁育体系和选、育、推一体化生产体系,推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繁育龙头企业,年选育推广优质种羊1万只以上。

3.加强饲草料基地建设。进一步调优种植结构,加强天然草原适播牧草品种筛选繁育,开展混播饲草地补播改良试验示范,加大天然草原改良,丰富牧草结构,提升天然草原生产能力。加强优质饲草基地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优质饲草种植面积达到313万亩,其中青贮玉米40万亩、苜蓿106万亩、一年生饲草167万亩。加快建设集饲草料加工、流通、配送为一体的多元化供给保障体系,提高机械化收贮和饲喂水平,加强非常规饲料开发和秸秆加工利用,切实提升饲草供应保障能力。

4.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实施抗生素减量化行动,推广绿色健康养殖;加强基层防疫检疫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疫病筛查诊断和风险预警能力;开展布鲁氏杆菌病等疫病净化,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建设,完善无害化处理措施,启用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综合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5.培育社会化服务体系。整合科研院所和产业部门技术力量,建立健全产、学、研、推协同创新机制,着力提高滩羊产业技术创新水平。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饲草料加工配送、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市场营销等市场化服务机制,促进中小养殖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力争到2025年底,新建综合技术服务站35个。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厅、自然资源厅、农科院、宁夏大学等,有关市、县〔区〕)

(四)推进产业化发展

1.推进产业“接二连三”。培育屠宰加工龙头企业17家,引进先进精深加工和冷链配送设备,开发适合中餐饮食习惯和滩羊肉品质特性的精细化分割工艺和产品,持续提高产品附加值。紧盯中高端市场和消费群体,不断完善冷链运输配送体系,通过连锁经营、网络营销、私人订制和直接配送等营销手段,建立稳定销售网络,拓展“盐池滩羊”发展空间。力争到2025年底,滩羊屠宰加工达到600万只以上,进入中高端市场150万只以上。

2.建立联农带动机制。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生产、股份合作、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养殖基地、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产业协会+订单生产+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订单生产+基地农户”等模式,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受益,带动滩羊养殖基地标准化建设、优质化生产。

3.完善溯源体系和优质优价体系。积极开展滩羊基因鉴定技术研究和特色优质滩羊肉生产技术示范,建立完善产品分类分级标准和管理办法,创新滩羊产品质量控制、溯源管理技术,为实行滩羊优质优价提供可靠技术支撑。支持加工企业与养殖基地、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实行滩羊订单养殖,完善品种认定管理办法和产品溯源体系,推进优质化标准养殖,加强中高端市场开拓力度,着力构建优质优价生产营销体系。

4.加强“盐池滩羊”品牌保护和联合应用。制定完善品牌保护办法,加强宣传推介,强化市场监管,全力保护“盐池滩羊”品牌。建立“盐池滩羊”品牌产区联用机制和办法,完善市场化联用管理服务,促进品牌优势向产区优势、生产优势、市场优势转化。支持产业协会、龙头企业实行滩羊品种认证登记,推进“盐池滩羊”品牌授权经营,跨区建立滩羊订单生产基地,带动各产区协调发展,做大做强“盐池滩羊”品牌。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农科院、宁夏大学等,有关市、县〔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科技支持。充分发挥产业协会和“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机制作用,依托自治区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搭建合作平台,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破解滩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瓶颈。

(二)强化人才支持。依托产业首席专家团队、良繁基地专家团队,开展“请进来,走出去”培训,以培促学、干培结合,加强领军人才和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培养。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等项目,采取短期培训、职业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实用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通过定向培养、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强行业人才培养。

(三)强化金融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政府、企业、民间资本等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贴息政策,对经营主体信贷资金给予贴息补贴,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推广活体抵押贷款,提高贷款额度和担保抵押比例,适当延长贷款周期,盘活生物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完善保险政策,提高保险额度,扩大保险覆盖面,降低养殖风险,提高保险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