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东西部科技合作,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推动我区企业“走出去”吸引集聚发达地区创新资源,结合前期政策实施经验,我厅研究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飞地备案支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厅,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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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飞地备案支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