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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研发计划管理

信息来源: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6  访问量:

项目名称:重点研发计划管理

政策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13号)

支持方式:

1.前引导项目重点支持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以及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分为重大、重点、一般三个层次,立项后分年度拨付财政资金。

1企业承担前引导项目。根据预算评审总资金,重大项目按30%比例支持,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重点项目按25%比例支持,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一般项目按20%比例支持,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2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前引导项目重大项目给予3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支持;重点项目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支持;一般项目给予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支持。

3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东西部科技合作项目原则上,财政资金拨付区外单位比例不得高于40%

2.后支持项目重点支持企业自主申报的产业技术攻关项目,申报企业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合格后自治区科技厅按审计核定的项目研发总投入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补助,资金计划编入下一年度预算进行拨付

联系方式:资源配置与监督处 电话:0951-5023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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