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
政策依据:《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0〕5号)
支持方式:
1.科技服务类项目:支持来自自治区各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以及各级农技推广等涉农事业单位的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开展技术、管理、销售、政策等方面的科技服务。科技服务补贴每个项目每年5万元,其中2万元定额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补贴、交通差旅费、保险等,3万元用于在服务地提供科技服务产生的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及培训等相关费用。
2.成果转化类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各类科技园区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载体,开展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支持若干个科技特派员企业组建创新战略联盟或创新联合体,围绕县域主导产业,采取“1+x”模式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创新创业,引导农村绿色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产业链关键环节集成组装配套示范推广科技成果,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40万元。
3.创新创业类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企业、星创天地、协会等开展创业培育孵化、农业科技创业、农业农村信息化、科技特派员及创新创业人才培训、产业技术需求对接、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支持农业各生产环节中有前景且在培育新的增长点上发挥作用的新兴产业,具有资源消耗低,综合效益好的关键技术、创新产品,引导科技特派员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因地制宜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农业环境保护,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4.贷款贴息类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使用银行贷款所发生的贷款利息费用补助。贷款贴息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当年贷款实际利息的50%,三年不超过50万元。
联系方式:科技特派员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0951-501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