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科技创新团队建设
政策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3〕3号)
支持方式:
1.新组建的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期为三年,自治区在建设期内给予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自治区人才专项和科技创新专项各按50%比例承担),其中批复组建当年支持100万元,其余经费根据建设方案中年度任务推进情况和专项经费支出进度分期拨付。
2.
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每三年对创新团队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估,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确定评估结果,并予以公布,“优秀”等次不超过参评团队总数的30%。对评估为“优秀”的,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自治区人才专项和科技创新专项各按50%比例承担)。
联系方式:创新体系建设处0951-502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