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科技金融补助
政策依据:《宁夏科技金融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1〕15号)
支持方式:
(一)贷款利息补助标准。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利息补助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50%确定,年度补助不超过50万元。其他企业利息补助按照不超过贷款发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的50%确定,年度补助不超过50万元。
2.企业以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订单、股权、预期收益质押取得的贷款以及以国家、自治区审核确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取得的贷款,利息补助按照不超过贷款发放时LPR确定,年度补助分别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
(二)担保费补助标准。
按照实际支付担保费用的80%确定,年度补助不超过50万元;同一笔贷款不得同时享受担保费补助和利息补助。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助标准:按照实际支付评估费的90%确定,年度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三)科技保险补助标准。
1.对投保科技保险的企业,按照保险费的50%予以补助,年度补助不超过20万元。
2.对承保科技保险的保险机构,按照科技保险金额的5‰予以补助,年度补助不超过20万元。投保“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获得的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保险费补助和利息补助。
联系方式: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处 0951-5020588
生产力促进中心 0951-207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