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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整改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7  访问量: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7日至6月7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科技厅党组进行巡视,2024年7月14日,第五巡视组向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要求

按照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及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自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牢整改责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主动靠前、强化监督,与厅党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确保形成整改合力、取得整改实效。通过巡视整改,全厅上下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更加深化,进一步增强了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批难点堵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强化,充分发挥了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重要作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整改责任。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从政治上检视剖析问题,切实扛牢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先后11次召开厅党组会、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自治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将严的基调、严的举措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切实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队伍建设、融入作风转变,以刀刃向内的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巡视整改走深走实,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松手、整改不达标不销号。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强化整改统筹。巡视意见反馈后,厅党组立即作出安排部署,专门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强化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整改责任和压力传导落实到位。及时安排制定《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关于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23个问题,逐项细化分解为47个具体问题,对应制定134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具体步骤,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厅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视整改首责总责,以身作则带头领办督办,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厅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督促落实,全力推动分管处室、分管领域巡视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三)实化责任分工,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对照整改方案建立巡视整改工作总台账,各处室、单位对号入座主动领问题、领任务、领责任,逐项对照建立分台账,细化实化具体措施。特别是对巡视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卡点问题,一案一策、一事一策、精准制定整改举措,确保整改质效。驻厅纪检监察组通过沟通会商等方式强化监督、精准指导。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厅党组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盘点梳理,对标落实整改找差距、查不足,深刻检视剖析,做到举一反三。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厅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把完善制度、优化机制、改进工作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各环节,认真总结巡视整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举措做法,上升为42项科技领域政策、制度、办法,做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完善一个制度、规范一个领域”。厅党组坚持警示教育与纪律处分相结合,针对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究,经征求驻厅纪检监察组意见,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问责,提出处置意见。

二、落实从严要求,全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1.针对“在推动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方面,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全面,宏观管理、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做得不够,对科技领域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和前瞻性谋划相对欠缺。站在科技强区的高度谋划以科技创新形成新质生产力方面还有差距”问题。一是持续深学细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落实厅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集体学习“第一内容”等制度,召开党组会4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3次,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力求深入全面准确把握,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指导推动工作。二是加强系统部署。召开全区科技大会,出台《关于打造区域有影响力科技创新高地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对全区科技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召开2025年全区科技工作会议,部署实施科技创新“八大行动”,切实加强对全区科技创新的宏观管理和统筹推进。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提请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员会召开第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员会工作规则》、《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加强对全区科技创新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任务、科研力量、资源平台等方面的统筹。四是注重前瞻谋划。建立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与技术预测预见机制,发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宁夏研究院平台作用,加强对科技重大问题的深入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咨询报告。启动编制自治区“十五五”科技创新“1+8”规划,凝练实施12个前期研究课题,切实强化对科技创新的前瞻研究谋划。成立了自治区科技咨询委员会。五是谋划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形成了《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调研报告》等,站位全区谋划科技创新支撑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项目布局,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质生产力专项,编制发布新质生产力科技项目指南35项,切实以科技创新助力形成新质生产力。

2.针对“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不够,对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缺乏系统规划和有效统筹,全区研发人员规模不大、质量不高、结构不优。特别是高端科技人才、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相对缺乏”问题。一是加强部门协同。发挥自治区党委科技办统筹协调作用,协同推进科技与人才、产业等的协调发展,研究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教育、人才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制定了《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二是系统研究规划。会同自治区党委人才办、人社厅、科协等部门共同开展了《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的宁夏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工作机制研究》,提出了完善科技人才引培留用机制的对策建议。启动自治区科技人才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及前期研究工作。三是强化支持措施。制定《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引》,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全区研发人员数量由3.09万人增长至3.28万人。四是优化人才结构。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了科技人才团队引培评审指标体系和评审程序,持续强化对高端科技人才、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的培养和引进。

3.针对“‘东部研发+宁夏转化’科技成果落地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西热东冷’‘政热企冷’‘上热下冷’现象,落地的高质量科研项目不多”问题。一是完善政策机制。提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方案》,部署实施“七大行动”22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了科技成果产出、引进、落地、转化和保障等方面机制和措施。二是优化平台机制。高水平举办第二届宁夏东西部科技合作暨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交流大会,集中开展了“8+1+6+N”系列活动,发布科技创新需求1000项、东西部科技成果10245项,累计签订科技成果引进转化等各类协议140项,有效拓宽了科技成果引进落地渠道。三是拓展合作主体。深化闽宁、鲁宁、陕宁、沪宁等科技合作,支持宁夏上海科创中心运营,吸引集聚东部科技成果和人才团队。鼓励东部高层次人才领衔实施自治区各类重大重点科技项目,推动我区东西部科技合作主体由25个扩展到32个,解决“西热东冷”等问题。四是丰富合作层次。积极引导市县(区)、开发区与东部各类创新主体对接,推动贺兰县、大武口区、盐池县、平罗县、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分别与区外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合作,2024年签署各类合作协议58项,解决“上热下冷”等问题。五是提升项目质量。组织实施了东西部科技合作项目156项,支持企业牵头联合区外高校、院所突破了作物分子育种、酿酒葡萄种苗高效繁育、大型风电复材叶片在位修复等一批关键技术难题,有效提升了科研项目质量和水平。

4.针对“2023年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建设‘柔性引进10个左右科技创新团队任务’,科技厅作为责任部门未落实”问题。一是深入调查。经调查,自治区柔性引才实施办法在2023年12月才修订完成,在柔性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条件、支持方式等没有确定的情况下,当年启动柔性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条件还不成熟。二是认真整改。2024年严格落实《自治区引进科技创新团队实施办法》,加大科技创新团队柔性引进力度,已研究提出了拟引进团队建议名单,按程序审定后正式公布,确保柔性引进10个以上科技创新团队。

5.针对“推进创新力量厚植、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协同联动、创新生态涵养‘四大工程’模式单一,创新举措含金量少”问题。一是推进创新力量厚植工程方面。六盘山实验室建成运营,贺兰山实验室获批建设,争取稀有金属特种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成功重组为全国重点实验室。新组建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家、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7家,培育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3个、自治区创新型县(区)1个,持续厚植创新力量。二是推进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方面。研究提出5年内推动无研发机构、无研发活动的规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双清零”,推动规上国有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研发活动、研发投入“三个全覆盖”。扎实开展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行动,2024年组织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训班52场,培训企业人员2万余人次,举办2025年全区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暨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现场培训会,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2. 45亿元。三是推进创新协同联动工程方面。举办第二届宁夏东西部科技合作暨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交流大会,组织实施东西部科技合作项目156项,推动东西部科技合作主体由“11+14”拓展至“12+20”。组织行业部门研究凝练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更大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市县(区)、开发区与东部各类创新主体对接,推动贺兰县、大武口区、盐池县、平罗县、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分别与区外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四是推进创新生态涵养工程方面。围绕加强党的领导、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企业主体地位等方面,制定了8个方面26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具体举措。围绕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非学术负担、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有关措施的通知》,提出9项具体措施。研究提出探索“财政补助+科技金融”联动支持机制,通过“宁科贷”“宁科担”“宁科保”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56.57亿元,同比增长27.1%,支持852家次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6.针对“忙于批项目、分资金,对我区‘六新’产业‘卡脖子’技术的梳理不够精准,组织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的模式机制不够有效,‘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科研组织模式推行力度不大”问题。一是加强关键技术梳理。建立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与技术预测预见机制,围绕“六新”等产业关键技术难题,线上线下广泛征集科技需求、组织专家深入凝练项目指南,会同行业部门研究建立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清单,进一步找准制约全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和“卡脖子”技术,凝练发布2025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122项。二是优化联合攻关机制。鼓励企业牵头实施自治区技术研发类和成果转化类科技项目,支持企业、园区与区内外高校、院所组建了自治区创新联合体10家、产业科技创新联盟5家,通过产学研协同提升“六新”等产业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效能,攻克了高性能铌钨抗氧化涂层等一批关键技术难题。三是完善科研组织模式。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的科研创新,修订了《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研究提出“六新”产业科技需求,支持“六新”产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持续提升科研效率。

7.针对“优化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不足,项目管理重点不够突出,科技创新布局与我区产业发展要求有差距,存在‘两张皮’现象,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修订《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151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2项,实行应用开发类、成果转化类科技项目重点由企业牵头实施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牵头实施项目比例,持续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二是进一步优化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在项目指南编制、形式审查、论证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结题等环节项目管理的重点,建立科技项目综合评审机制,突出项目绩效导向,持续提升项目质量。三是进一步优化科技项目凝练机制。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建立科技创新需求广泛征集、深入分析、科学凝练机制,凝练发布2025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214项,促进科技创新布局与产业发展融合。

8.针对“2022年全区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合同卖方登记成果1298项,区内有需求的企业购买204项,仅占比15.7%”问题。一是提升技术合同登记服务能力。组织召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推进会,指导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加强技术合同登记,特别是服务企业横向课题登记工作,推动2024年高校科研院所向企业输出技术合同项数占比达到39.47%,较2022年提高23个百分点。二是完善项目绩效评审管理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建立项目综合评审机制,把项目成果产出、预期成效、综合绩效作为重要内容,引导高校院所产出更加贴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科技成果。

9.针对“对科技企业资质认定把关不严,造成个别企业重复申领财政补助资金。因现场查验、过程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2022年未及时发现龙能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承担重点研发项目期间倒闭,涉及科研资金1068.09万元,仅追回71.73万元”问题。(一)针对科技企业资质认定把关不严问题:撤销已认定企业的资格,并全部收回了财政资金。印发了《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自治区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完善认定流程,强化源头防控,压实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的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责任,强化资格审查。(二)针对龙能科技等4家企业科研资金追回问题:对龙能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承担的重点研发项目、科研条件建设项目立项及管理过程进行了核实,及时启动项目资金追缴程序。目前,全部项目资金已经法院判决,处于强制执行程序中。对于暂时无可执行财产的企业协调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持续追回资金。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因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项目无法实施、资金无法收回等问题,压实推荐单位责任,强化过程监管,及时跟踪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时中止项目,停拨后续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对资金无法收回的企业,将企业及其法人列入科研失信名单。

10.针对“上轮巡视以来,厅属事业单位先后投入1643万元,多头自建6个科技信息平台,功能交叉多,利用率不高,造成一定资源浪费”问题。一是加大统筹力度。制定《强化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技管理智能化实施方案》、《关于宁夏技术市场等平台优化提升方案》,进一步明确科技厅网站、科技办公系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数据监测分析平台等各信息平台功能定位,分类提出优化提升具体措施,推进系统融通整合,推动科技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相互促进。二是加强整合提升。依托宁夏技术市场平台,整合东西部合作暨技术市场与人才交流平台、宁夏东西部合作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删减了部分功能相似的模块,完成东西部科技合作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数据的迁移整合和优化升级。通过功能整合、数据融合,提升了部分功能成效,深化了“挖需求、匹成果、找专家、评技术”等服务功能,支撑自治区各类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11.针对“2021年生产力促进中心投入345万元建设东西部科技合作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与已建成的宁夏技术市场大部分功能相似,且项目期结束后运行不畅,目前已基本成为‘僵尸’平台”问题。一是整合优化平台功能。组织相关技术领域专家对东西部科技合作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和宁夏技术市场平台各个模块的功能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论证,制定了《关于宁夏技术市场等平台优化提升的方案》,以宁夏技术市场平台为基础,删减了部分功能相似的模块,完成东西部科技合作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数据的迁移整合和优化升级,组织专家对平台整合优化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功能整合、数据融合,取各平台之所长,提升了部分功能成效、丰富了平台资源,进一步强化了“挖需求、匹成果、找专家、评技术”等服务功能,平台运行顺畅有效,为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二是盘活平台资源。结合举办宁夏东西部科技合作暨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交流大会,在平台上布局建设了“宁夏东西部科技合作暨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交流大会常态化展示平台”,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方式,在北京、天津等省市举办6场专场推介会,与东西部科技合作主体和区外大院大所等进行资源共享、精准对接,发布自治区重大研发需求10项、创新需求1000项、成果10245项;细化了企业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等分类展示;制作完成500项重点科技成果推介视频;从10000项科技成果中筛选出重点100项现代煤化工领域科技成果,面向全区企业进行发布推介。截至目前,平台访问量达到296.5万次,解决了“僵尸”平台问题。

12.针对“宁夏技术转移研究院等部分平台沦为科技中介牟利的招牌”问题。组织对南京中高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借助平台牟利情况开展调查。经核实,该公司在承担宁夏技术转移研究院建设运行期间,存在按市场化方式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的现象。督促生产力促进中心及时与南京中高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解除了委托运营合同。

13.针对“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主要管理平台,系统操作繁琐,运行不稳,查重等功能漏洞较多”问题。一是明确优化措施。制定了《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优化实施方案》,提出了减表格、减流程、优化系统架构、完善查重机制等优化目标,确定了6项整改措施。二是整合提升功能。整合归并各类申报事项,清除已废止的申报事项表单,简化操作推动系统运行提速;开展系统架构优化,减轻前端应用压力,优化页面加载速度,减少用户等待时间,提高了系统运行稳定性;建立“系统+人工”查重机制,全面推行引导类项目会议评审现场查重审核制、会议评审现场调阅申报单位项目立项记录、比对发现并拦截重复申报行为、项目标题和主持人查重等功能。三是加强动态完善。建立宁夏科技信息系统用户反馈和动态改进提升机制,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两种方式,收集用户诉求和意见建议,及时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更好服务科技管理。

14.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大厦作为自治区级中小科技企业孵化园,企业入孵门槛低,38家在孵企业,鱼目混杂与科技关联的仅有6家,且日常监管不力,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问题。一是全面调查清理。了解38家在孵企业生产经营、研发投入等情况,已清理6家不符合条件企业;对有一定科技含量的16家企业强化科技创新意识培训,引导其加大研发投入,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发展;对与科技关联度不高的16家企业在合同到期后及时清理。二是严格入驻标准。按照自治区级中小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企业标准,修订了《宁夏科技成果大厦入孵企业管理办法》,严把“入口关”,对新入驻企业条件严格进行审核。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宁夏科技成果转化大厦巡视问题整改方案》,与银川市商贸物流中心等共同使用、管理的三家单位签订了“宁夏科技成果转化大厦管理四方协议”,明确了针对安全管理的共同管理事项和各方责任分工,加强协同管理。四是压实日常管理责任。建立了工作人员每日巡查、中心领导不定期督查检查、节假日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对大厦管理运行、安全生产、孵化服务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指导,确保科技成果转化大厦安全运营;调整原大厦具体负责人并派驻四名员工长期入住大厦,加强对科技成果大厦的日常安全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五是完善基础设施。安装了车辆出入道闸杆,电动车集中充电桩和快递存储箱,消除了外部车辆进入、电动车随意充电、快递堆放等安全隐患;将企业办公场所的门锁全部更换为密码锁;举办了3次安全生产培训、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及企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维护安全技能。

15.针对“‘宁科贷’资金池小,企业贷款获批难度大,对重点研发、成果转化等支持力度不够,不良贷款率高,资金损失风险大”问题。一是扩大资金池规模。召开“宁科贷”协调推进会,推动金凤区、灵武市出资开展“宁科贷”业务,实现“宁科贷”业务全区覆盖。2024年“宁科贷”资金池共增加2929.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22.4%。二是增大企业贷款额度。与人民银行宁夏分行深入合作,签订科技金融合作框架协议,印发《关于开展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启动“宁科贷”合作银行绩效评价工作。全年向470家企业贷款12.9亿元,同比增长11.3%、13.6%。三是加大银企对接活动。遴选新增11家科技金融战略合作机构,合作机构已达到30家。举办“科技金融赋能企业创新发展融资对接活动”,发布36款适合科技企业的金融产品,邀请31家金融机构和150家科技企业参加活动,为银企高效对接搭建了平台。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实地走访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督促其加大对损贷企业和保证人的追偿力度。“宁科贷”业务累计14笔损贷均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按判决结果开展处置工作。“宁科贷”业务支持银行累计为2359家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62.94亿元,累计补偿金额3116.47万元、占贷款总额的0.5%,低于中小企业商业贷款不良率5%的上限要求。

16.针对“《宁夏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到期后,至今未制定新的办法”问题。一是修订《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管理职责、信用记录与评级、失信行为调查、激励与惩戒、失信行为信用修复、监督管理等内容。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梳理厅系统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对已到期和即将到期规范性文件发出修改工作提醒函,督促开展修订工作,及时对各文件修订工作进行督导、销号。

17.针对“科研诚信与项目管理未能有效融合,2021年以来未建立科研失信行为台账和失信主体数据库”问题。一是完善科研诚信数据库。对科研诚信管理数据库现有的“信用管理”模块进行全面升级,补充完善责任主体基本信息和失信行为信息采集等数据管理功能模块。建立科研失信行为台账,记录失信行为数据22条。二是强化科研诚信与项目管理融合。将科研诚信管理数据库嵌入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科研诚信数据和科技项目有效衔接,实现了科研诚信管理贯穿科技项目管理全流程。

18.针对“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强,干部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有近姻亲关系的2名干部长期担任关键处室主要负责人,违反干部任职回避规定,党组至今未做调整。信访多次反映,上述2人在涉及近亲属的项目审批中均未回避,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一是研究调整岗位。经党组会研究,已免去2名干部关键处室主要负责人职务,1名同志已于2025年3月退休。二是查核项目资金。对巡视反馈的2名处室主要负责人在涉及近亲属的项目审批中均未回避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三是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对厅系统干部任职回避情况进行排查,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任免决策及项目审批组织实施回避等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9.针对“2018年2月,科技特派员创业指导服务中心1295组暖气片发现被盗,仅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做书面检查”问题。组织对科技特派员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丢失暖气片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该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固定资产底数不清、盘点不及时,中心负责人既没有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也没有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进行工作交接,暖气片发现被盗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控,丢失的具体时间和数量无法核实,中心负责人在固定资产管理中负主要责任。

20.针对“对违规领取专家咨询费等受到警告处分的事业单位负责人没有及时进行约谈”问题。依据干部管理相关规定,由分管厅领导对违规领取专家咨询费的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组织对其他责任人员进行了集中约谈,责令退回违规领取的咨询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严禁干部违规领取专家咨询费,杜绝今后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1.针对“常态化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缺失”问题。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召开了全厅警示教育大会和青年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座谈会,梳理汇编科技系统警示教育案例汇编,扎实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等活动,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

22.针对“强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不够及时”问题。一是压实责任。制定印发科技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与问责清单,明确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结合半年工作总结推进会,班子成员听取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业务工作汇报,逐一点评。二是加强管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周、党建督导等活动,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早介入消除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了对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一把手”的管理。三是强化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跟进指导督导,通过调研听取各处室(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汇报,查处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

23.针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够,对科技项目、科技资金及科技奖励评审等方面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一是强化监督制度建设。印发《自治区科技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聚焦科技活动的9个关键环节明确了科技监督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规范了监督程序,构建了覆盖全面、重点突出、制约有效的科技监督机制。二是完善科技评审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细化完善科研项目形式审查、网络评审、会议评审、实地考察等环节审查评审标准,建立了科技项目综合评审机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有效提升了评审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规范性。

24.针对“开展日常监督不及时,发现问题能力弱,未开展纪检业务培训”问题。一是聚焦重点监督。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任务,及时调研督导,督促落实。二是开展调研监督。围绕科技创新人才引培、县域科技成果转化、青年科技托举人才评选、特色产业科技项目实施等工作,开展调研监督检查,反馈意见建议8条,督促抓好落实。三是完善会议监督。将科技厅专题会纳入监督范围,建立会议监督意见登记制度,对采纳意见情况定期“回头看”。四是加强沟通会商。围绕机关纪委工作要点、廉洁文化建设方案制定等工作,与班子成员及时沟通会商,签字确认后抄送厅党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处室。五是广泛警示教育。两次组织召开科技厅新任职处科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开展警示教育156人次,占总人数的81.7%;深入整改任务处室(单位)听取汇报,发现问题,提出要求,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25.针对“指导机关纪委工作不力,干部廉政档案审核不严”问题。一是加强调研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进行调研座谈,组织学习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理清思路、确定重点。二是强化工作指导。主动为机关纪委开展日常监督、案件查办提供指导帮助,通过沟通会商,提出建立完善机关纪委会议制度等意见,机关纪委制定印发了《2025年机关纪委工作要点》《自治区科技厅机关纪委工作规范》等。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科技厅机关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督业务能力提升班,完成49名处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完善和上传工作。

26.针对“11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经与驻厅纪检监察组沟通,对未及时将自治区相关办公用房管理要求传达落实的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和11名办公用房超标干部依规依纪给予处置;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办公用房的规定,通过调整办公室或增加办公人员的方式,对厅系统办公用房进行全面调整,已全部符合标准;建立了厅系统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台账,压实管理责任,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2次组织开展房屋面积使用情况检查,确保整改成效。

27.针对“2020年以来,事业单位超规格接待3次”问题。对信息所超规格接待情况进行了调查,信息所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沟通不到位,导致公务接待统计表格填写错误,经与驻厅纪检监察组沟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修订完善《自治区科技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加强政策规定培训,确保严格执行、规范落实。组织厅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对接待工作进行自查,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厅系统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主动查找解决超规格、超标准问题,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8.针对“处室随意委托事业单位承担机关职能工作,仅生产力促进中心2024年前4个月就承担了5个处室30项工作任务”问题。一是建立委托事项清单。对厅属事业单位承担机关职能情况进行了排查整理,进一步厘清厅机关“三定”规定职能和厅属事业单位“三定”职能职责。二是规范工作委托制度。印发《关于规范厅系统业务事项委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厅机关处室有关工作委托事业单位承办机制与要求,确定了科技厅机关处室委托业务事项。三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结合科技创新工作需求开展了厅属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准备工作,进一步理顺机关职能和事业单位职能。

29.针对“对国有资产未履行审批程序,直接进行处置”问题。一是组织调查处理。巡视发现问题涉及科技厅2辆汽车、3处房产,均向自治区财政厅提交了处置申请,并经财政厅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批准后处置。2023年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后,已查询不出当时财政厅的审批流程记录。组织对厅系统开展固定资产处置情况全面自查,未发现固定资产处置的其它问题。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固定资产处置流程图,规范资产处置职责和程序。组织厅系统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开展资产互审会审工作,积极查摆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优化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厅属单位资产处置工作。三是加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2024年厅系统内审工作,通过内审反馈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厅系统资产、采购、内控等管理制度。

30.针对“5名领导干部超标准报销出差食宿费用”问题。组织对5名领导干部超标准报销出差食宿费用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超标费用已全部退回;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对厅系统出差审批、预算审批、报销审批、抽查检查等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出差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组织各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厅系统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确保不再发生超标准报销问题。

31.针对“上轮巡视以来,14名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责令未如实填报人员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并视情节轻重程度予以批评教育。加强个人事项填报管理,组织厅系统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策及案例汇编》,集中开展专题培训,对重点人员逐一进行填报辅导。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对每一批次重点核查、随机抽查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确保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如实填报。

32.针对“个别退休干部未经审批出国旅游”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厅系统离退休干部出国境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办理离退休干部出国(境)审批,并登记备案。不定期抽查科技厅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厅系统出国(境)管理工作人员教育、监督和管理,要求严格遵守审批流程,把好审批关。

33.针对“1名干部2020年先后4次累计请事假31天,仍违规发放当年未休假补贴13380元”问题。责令该同志将违规领取的应休未休假补贴13380元退还到科技厅机关账户。严格执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厅系统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4.针对“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违反领导干部禁业规定,2018年辞职当年创办科技服务企业,并逐级申报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多次领取财政科技资金补贴,累计246.65万元”问题。一是组织调查处理。该正处级干部2018年辞职后,未履行报备程序创办了科技服务企业。其创办的孵化器企业逐级申报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其申报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二是加强管理监督。落实离职前谈话制度,教育引导离职人员严格遵守禁业规定。三是严格审核把关。组织各业务处室严格落实科技项目立项审批规定,加强承担人员背景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符合禁业规定的人员和项目。

35.针对“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印发后,厅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相关要求无人落实”问题。一是查明原因。由于办公室负责人和文件收发人员责任心不强,落实文件收转流程不严格,工作衔接不到位,出现严重工作纰漏,造成批示件未能及时转办。二是强化落实。厅党组会传达学习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并组织各处室、单位进一步学习领会、抓好落实。三是完善机制。建立健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事项、厅党组会议议定事项及主要领导签批事项等督查台账,加强督查督办,党组会定期听取汇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36.针对“厅专题会议研究认定2023年度第二批瞪羚企业名单时,决定取消专家评分排名第一、递补倒数第二的企业,未将此变更情况向党组会议汇报”问题。一是调查处理。对被取消的瞪羚企业、递补的瞪羚企业以及涉及的雏鹰企业申报审查资料和专题会审议情况进行了核查。二是规范会议制度。厅党组会对党组会、厅务会、专题会等会议程序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议题审定、审核签批、审议研究等工作流程。优化党组会、厅务会议题单,统一汇报材料格式,强化对专题会研究和科技安全、资金合规性、文件合法性、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内容的审核,进一步完善会议决策程序。

37.针对“入口把关不严,2021年9月调入1名事业单位身份存疑的工作人员”问题。经核查,此名干部入口问题属于2012年原报考单位银川市商务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经党组会研究,对该同志进行岗位调整,免去现任职务。

38.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及时,机关3名处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厅党组研究对3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人员进行了轮岗。定期研究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任职交流事宜,对任职时间较长人员进行排查,根据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逐步开展轮岗交流。2024年全年轮岗交流31人次。

39.针对“‘凡提四必’执行不严格,档案审查多次出现漏洞,2名干部入口把关不严,1名科级干部档案年龄明显改动仍正常提拔使用”问题。(1)对2名干部入口把关问题进行了初核,经党组会研究,对其中一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免去现任职务。(2)对1名科级干部档案年龄问题进行了查核和重新认定,补充了证明材料,经研判,该同志年龄改动(改大)问题未涉及获利情形。经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档案处协助分析研判,同意此名干部2015年专项审定年龄为其干部档案实际年龄。

40.针对“个别干部选拔任用时未使用档案专审认定的年龄和学历。人事档案还存在学历证明材料缺失和关键信息认定错误的问题”问题。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政策规定,联系当事人对人事档案中缺失学历证明等材料进行查找,及时补充完善。组织厅系统各单位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排查梳理,进一步提升干部人事档案质量。组织对厅系统人事干部进行专业培训,严格落实干部选拔和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41.针对“机关党委监督指导不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厅党组召开了集中约谈会,对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修订印发《自治区科技厅“双级责任制”党建督查指导工作办法》,通过查阅台账、随机抽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压实机关党委监督指导责任。

42.针对“专项巡察工作泛化,厅党组每季度安排一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还先后开展了意识形态、主题教育、业务推进工作、党建互观互检,‘五型模范机关’创建等名目繁多的专项巡察,与中央‘不能把巡视巡察变成一般业务检查’的要求不符”问题。厅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巡视巡察有关规定,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准确定位巡察工作对象和范围,废止了《自治区科技厅“双级责任制”党建巡察工作办法》,及时清理了不应纳入巡察工作的事项。在区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加强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不再按季度开展党建互观互检活动,不断提升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43.针对“党组织设置不规范,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实有党员57名,未成立党总支或分设党支部”问题。对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设置进行调整,设立中共宁夏科技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第一支部委员会和第二支部委员会。压实机关党委监督指导责任,按照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切实做好厅系统党组织设置和发展党员有关工作。

44.针对“整改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不够紧密,举一反三不够,巡视成果运用‘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到位,存在个别问题整改后又反弹的情况”问题。建立巡视整改推进落实工作机制,厅党组定期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先后5次安排部署推进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落地。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管长远治根本的重要手段,紧密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出台《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等10余项制度,推动以长效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防止老问题反弹、避免新问题发生。

45.针对“465个科研项目未验收和750个重点研发项目未进行成果登记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一是完善项目验收管理台账。定期督导推动验收工作,审计提出的465个到期未验收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经专题会研究,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155个项目不再予以登记;其余595个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已全部完成登记。二是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工作。依托宁夏科技数据统计分析平台建立科技项目在线验收监控台账,采取按月提示、催办、督促、通报的方式,推动到期项目验收。三是优化项目验收长效机制。对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进行优化升级,使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与成果登记有效衔接,实现了科技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结题、成果登记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科技成果应登尽登。四是加强项目验收培训。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展相关政策解读,进一步明确项目立项、执行、验收、成果登记等管理流程,关口前移,压实项目承担单位过程管理主体责任。

46.针对“2022年审计指出银行存款利息未上缴国库,2023年又未上缴”问题。一是及时清查清退。组织对2023年以来未上缴银行存款利息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查清原因,查明责任,应缴尽缴。制定了厅系统银行存款利息处置的具体措施,组织财务人员对银行存款利息上缴要求、操作流程进行认真学习,要求按季度将银行存款利息上交财政厅非税收入。二是加强财务监管。进一步优化完善厅系统财务、资产、采购、内控等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厅系统财务管理监督,规范财务工作操作流程。

47.针对“审计指出未对科技创新券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的问题整改后,截至2024年5月,仍未对2022年至2023年涉及1049.69万元的创新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问题。一是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至2023年创新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升创新券资金使用效能。二是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厅系统各类资金综合管理的若干措施》,制定了《自治区科技厅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三是强化项目综合评审。建立了项目资金综合评审机制,成立自治区科技创新评审委员会,组织综合专家对科技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自治区科技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和巡视整改目标还有差距。科技厅党组将把此次巡视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压实责任,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以良好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区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深学细悟,持续增强政治意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担当,切实把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一以贯之,持续推进深化整改。按照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意见,对个别巡视反馈问题进一步查清原因、明确责任,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按照整改台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限时推进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按照职责分工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三)坚持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推动巩固整改成果与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相结合,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技资金监管制度等,认真落实巡视整改过程中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四)坚持主责主业,全力推动创新发展。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聚焦打造区域有影响力科技创新高地、高水平建设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目标任务,深入落实“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行动部署要求,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奋力开创全区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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