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固原、中卫市科技局,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局、科技特派团,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的通知》(组通字〔2022〕10号)要求,支持自治区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科技人才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高科技特派员“组团式”服务取得新成效,自治区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工作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的通知》(组通字〔2022〕10号)要求,支持自治区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科技人才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高科技特派员“组团式”服务取得新成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通过科技特派员“组团式”服务形式,打造科技创新创业服务骨干队伍,统筹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品种技术引进推广、技术瓶颈集中攻关、乡土人才培养帮带、农业产业功能拓展,着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撑乡村产业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强化引领,创新方式。立足新发展阶段,引导科技特派员将工作任务从推动脱贫地区农业发展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变,工作方式从科技特派员“单兵作战”向科技特派团与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科技指导员、“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组团式”服务转变。
——开放合作,统筹推进。紧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农村领域取得的科技成果,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团在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探索创新与科技特派团派出单位的合作新机制。
——整合资源,加大支持。发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作用,统筹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基础条件建设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等,加大对国家重点帮扶县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生态保护、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提升能力,示范带动。提升重点帮扶县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等平台园区的示范带动能力,促进农村创新创业、成果示范转化。建设示范带动作用突出、产业特色鲜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科技示范村,打造增收致富科技帮扶新模式。
(三)工作目标。重点帮扶县逐步实现科技特派团技术指导服务覆盖所有主导产业,驻点服务覆盖所有乡镇,带动当地科技服务覆盖所有行政村。每年每个帮扶产业组示范转化科技成果1-2项;每个科技特派团指导带动当地科技人员引进、转化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模式不少于10项(个)。力争到2025年,重点帮扶县现有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示范基地等创新载体水平再上新台阶;每个重点帮扶县围绕帮扶产业(帮扶产业见附表),在科技特派团指导下建设科技示范村2-3个;围绕主导产业实施一批科技项目,开展成果转化推广和关键技术攻关,实现农业科技创新应用能力明显提升、农业主导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本土科技人才专业能力明显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特色产业发展,转化科技成果。
1.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聚焦重点帮扶县农业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组织科技特派团深入一线,为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脉问诊”,挖掘产业发展、企业经营、生产实践中的个性化技术需求,结合科技部开展的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行动,利用好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农村领域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保护与修复、农村环境治理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成熟先进、示范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作用突出的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拓宽科技成果供给渠道。发挥科技特派团在成果转化应用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派出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进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推动科技合作由单一技术合作向技术交流、人才互动、平台共建转变,形成适应新发展格局的科技合作机制。
(二)聚焦乡村振兴难点,实施科技项目。
3.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按照“围绕产业、聚焦瓶颈、重点突破”的原则,引导科技特派团联合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展多学科、产学研协同创新和全产业链技术攻关。争取在良种繁育、土壤改良、旱作节水、新型肥药、加工贮存、设施农业、精准营养、疫病防控、绿色生态种养等方面,攻克一批制约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
4.加强民生领域技术集成示范。支持科技特派团围绕农村饮水、食品安全、生态修复、环境改善、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方面,组织实施一批成果转化和科研攻关项目,提高科技在生态保护、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5.带动科技特派员发挥作用。鼓励科技特派团指导或者联合当地科技特派员,申报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研发、推广资源消耗低、综合效益好的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三)聚焦人才引进培养,拓展服务模式。
6.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引导各类创新主体通过项目合作、长期聘用、顾问指导、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科技特派团中的区外专家。重点帮扶县科技局要按照自治区科技特派员选派考核管理相关要求,将科技特派团成员纳入科技特派员队伍管理。鼓励将科技特派团成员推荐为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深入移民村、脱贫村开展“一对一”科技服务。
7.推行“组团式”科技服务。按照每个帮扶产业组帮带5-10名本地技术人员、每名技术人员带动10-20名技术骨干的形式,组建产业技术服务团队,开展“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本土人才”“组团式”科技服务,帮助本地科技特派员、国家“三区”人才科技人员、乡村振兴科技指导员等本土人才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四)聚焦平台园区提质,打造创新载体。
8.用活科技特派团专家资源。鼓励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等平台园区与科技特派团派出单位结对共建,促进科技、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向县域流动,提质升级平台园区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展示及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农民培训等方面的综合示范水平,推动县域特色优势产业优化升级、提质增效、节本降耗。
9.提升创新创业载体服务能力。鼓励科技特派团与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提高各平台载体在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融资孵化、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科技服务能力。支持科技特派团依托具有科研实力和基础条件的法人科技特派员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10.开展科技示范村建设。围绕当地农业重点产业或特色产业,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由科技特派团指导开展科技示范村建设,引领带动乡村创新创业,建设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壮大。
(五)聚焦服务能力提升,强化科技服务。
11.助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科技特派团与涉农企业及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指导园区基地、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新型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站点、创新联合体等载体平台开展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服务指导、技能培训,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配套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
12.做好人员培训。以农业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和农村生态环保治理等为重点,组织科技特派团通过专题讲座、现场讲解、示范服务、带动参与等方式,对本土农技人员、科技特派员等技术人员开展针对性技术培训。精准对接产业技术发展需求,每年组织科技特派团深入不少于60%的行政村,针对广大农民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种、养、加技术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科技厅成立以农村处、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主的工作专班,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科技特派团工作。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重点帮扶县科技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形成《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工作方案》,推动科技特派团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实服务保障。重点帮扶县科技局要主动与本地党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沟通协调,论证、审核科技特派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参加科技特派团半年碰头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共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团与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乡村振兴科技指导员和东部对口帮扶科技人员等力量沟通联络、协调联动机制,使其成为有机整体、发挥最大效能。
(三)强化管理评价。自治区科技厅将重点帮扶县组织、配合科技特派团工作纳入年度县(区)农业科技进步工作考评。重点帮扶县科技局要会同本地党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做好科技特派团工作评价,强化跟踪问效,不断改进完善“组团式”服务形式和内容。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深入挖掘和梳理凝练科技特派团创新创业服务先进事例,通过国家、自治区等主流媒体以及各种新媒体,多渠道宣传开展科技服务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提高科技特派团的社会知名度,为科技特派团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