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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宁夏科技厅 作者: 时间:2019-10-30

  2019年自治区科技厅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机关,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范围
  (一)推进行政决策和行政执行公开。
  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宁政发〔2018〕1号)要求,科技厅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和涉及国家科技安全的外,都应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以公开推动政策落实。建立涉企政策问计机制,科技厅制定或调整的涉及企业的政策文件,都要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会、商会及律师协会沟通并问计求策。
  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重点项目等,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和涉及国家科技安全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加大督查结果公开。围绕科技厅承担的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加大东西部科技合作、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自治区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等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二)推进行政执法公开。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调整和公开权力清单。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内行政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除涉及国家科技安全的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结果在厅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等平台及时公布。
  建立社会公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完善厅门户网站“公众互动”专栏,畅通投诉举报、利益诉求、问题征集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
  (三)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紧盯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围绕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定期发布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科技金融产品(服务)清单,定期发布科技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信息。
  深化财政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的要求,完善厅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除涉及国家科技安全外,主动公开项目实施主体、绩效目标、绩效评估报告等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监督。及时公开审计报告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加大部门预算执行、专项审计等结果公开力度。
  (四)推进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科技厅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应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相关政策解读材料应作为规范性文件的附件一同报批,并在政策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厅门户网站发布。鼓励采取视频、动漫、图解等方式,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2019年政策解读要达到100%,其中图解达到80%以上。探索通过政策吹风会、媒体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对科技领域媒体关切热点问题、重要政务舆情等,加强监测、研判、回应,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公布处置结果等。加强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完善平台提升公开成效
  (五)推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
  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严格落实网站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做好保密核查和公开属性认定。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凡申请单独开设、注销、移交的,需向厅办公室备案。统筹推进厅门户网站和“宁夏科技”微信公众号协同联动、融合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等制度,科技厅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供《自治区政府公报》刊登。探索试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前刊登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和公开力度。
  (七)加快办事大厅融合发展。
  定期梳理编制并公布科技厅厅进驻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单点登录”“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三、强化保障提升公开水平
  (八)强化组织领导。
  科技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厅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技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厅内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每年至少在区内外主要媒体解读重要政策2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确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重大政务公开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协调机制、制度规范、保障措施,组织提出厅系统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督促检查各处室、单位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供相关经费保障等。
  各处室、单位是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厅系统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及时解读政策文件,公开相关信息数据资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处室、单位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督促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九)完善公开目录。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广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参考科技部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梳理更新科技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
  (十)强化监督考核。
  厅办公室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突出对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平台建设管理等情况的检查评估,通报相关情况,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系统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