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关于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自治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精神,自治区科技厅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数量
拟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由选聘律师事务所确定法律顾问服务团队。
(二)选聘律师事务所需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
2.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近3年年检合格;
3.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三)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需具备的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于宪法和法律,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丰富的政府法律顾问经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能够提出建设性法律意见,应当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服务政府法治工作的专业特长;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身体健康、勇于担当,具备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交办法律事务的身体条件和工作时间。
二、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自治区科技厅官方网站和宁夏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二)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自愿报名,报名时请提供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政治面貌、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以及曾经担任法律顾问情况等)。相关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3月25日前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创新体系建设处407办公室(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北巷95号,联系电话:5020996)。
(三)考察选聘。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逐一进行考察,择优选聘,签订合同书,明确服务内容和责任义务。
三、聘期和费用
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为三年。服务费用根据具体职责和服务内容在合同书中约定。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聘资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