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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3年第一批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的通知

来源: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时间:2023-04-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2〕5号)规定,现将2023年第一批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月25日至5月4日),公示期间,对上述拟立项项目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951-5032301

来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西桥95号


附件:2023年第一批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拟立项项目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