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拟认定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的公示公告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印发的《关组织申报2021年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宁科农字〔2021〕5号)要求,由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申报,经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并完成现场核查程序,自治区酿酒葡萄产业化(大武口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等2个展示区符合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认定条件,拟予认定。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展示区名称 | 建设单位 |
1 | 自治区酿酒葡萄产业化(大武口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 | 宁夏贺兰山东麓庄园酒业有限公司 |
2 | 自治区奶牛优质高效种养一体化(青铜峡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 | 宁夏恒天然牧业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企业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自治区科技厅举报。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951-5032301,来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巷95号南楼。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