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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期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夏科技厅 作者: 时间:2021-03-01

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从2017年开始建设,首批中心已到建设中期。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推动各中心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19〕4号)要求,近期我厅将对首批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中期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建设期满3年的自治区首批6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实施。此次中期评估工作委托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组织实施,成立评估工作组,具体承担评估相关工作。

  (二)评估内容。以中心建设方案为主要依据,重点评估中心3年期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运行、科研产出、科技合作、公共服务等内容。

  (三)评估方式。主要采取各中心自评、现场考察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中心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评,撰写《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期绩效自评估报告》(见附件2),于3月8日前将自评估报告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盖章纸质版材料待专家评估时提交评估组。现场考察及专家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评估将作为加强各中心动态管理和5年全面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中心及所依托单位高度重视并按要求认真做好评估相关工作。

  联系人:陈慧 0951-5032050   苗冠军 0951-5032574    

  邮  箱:nxnysfkj@163.com     

  附件:1.自治区第一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

           2.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期绩效自评估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