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自治区第三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自治区临床医学科研水平,加快推进医疗新技术研发、新成果临床应用和转化推广,自治区科技厅、卫生健康委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字〔2019〕4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第三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评审工作,经研究审定和公示,现认定并发布自治区第三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依托单位名单(见附件)。
请此次认定的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依托单位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运行和管理保障工作,切实推动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自治区第三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依托单位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