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拟认定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的公示公告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的通知》(宁科农字〔2019〕6号)要求,由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申报,经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程序,自治区马铃薯产业(西吉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等10个展示区,符合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认定条件,拟予认定,现公示如下:
1. 自治区马铃薯产业(西吉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
2. 自治区现代生态渔业(贺兰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
3. 自治区盐池滩羊产业(盐池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
4. 自治区沙漠瓜菜(平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
5. 自治区中药材产业(原州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
6. 自治区肉牛养殖(泾源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
7. 自治区有机旱作农业(海原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
8. 自治区黄花菜高效节水(红寺堡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
9. 自治区中药材生态种植(隆德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
10. 自治区现代枸杞产业(同心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
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企业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自治区科技厅举报。举报电话:(0951) 5015825, 5032904来信请寄: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巷95号南楼,自治区科技厅纪检监察组,邮编:750001。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