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科技局,自治区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校: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厅开展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创新平台专项补助资金。
2.引进、联合共建研发机构补助资金。
二、评价方式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别由各市县科技局、自治区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校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评价方式。主要根据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对专项预算执行情况、完成度、产出及效益等进行自评。
三、相关要求
请各市县科技局、自治区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校组织本辖区、本部门归口管理的项目承担单位在宁夏科技厅官网“自治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gl.nxinfo.org.cn)注册,填报“2018年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创新平台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信息表”和“2018年引进、联合共建研发机构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自评信息表”,并于6月4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填报数据要真实准确。
四、联系方式
宁夏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罗万有 0951-5032494
规划与基础研究处 何徽 0951-5013176 孙 岩 0951-5032628
网络技术咨询:王常红 0951-5011204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