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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夏科技厅  作者:李光耀  发布时间:2019-11-29

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及《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2019202号)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自治区内已纳入火炬统计的众创空间。 

  二、申报条件 

  (一)众创空间应满足《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中的备案条件,具有模式新颖、效果显著、运营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特点,符合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突出科技型创新创业,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二)已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主体,不得再重复申请备案国家众创空间。 

  三、申报流程 

  (一)众创空间网上申报。众创空间通过国家众创空间备案信息平台填报申报信息(https://fhq.chinatorch.org.cn/),填报账号使用火炬统计账号。 

  (二)自治区科技厅将对满足条件的众创空间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和实地核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四、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于2019年128日前在国家众创空间备案信息平台完成申报资料填报 

  五、注意事项 

  众创空间的申报材料存在虚报、瞒报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众创空间当年备案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李光耀韩蕾 

  业务咨询电话:0951-5032687,0951-5032423 

  附件:1.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 

  2.评审材料要求 

  3.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11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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