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完成
该项目从十八大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背景入手,将视角定位在六盘山生态屏障核心区(宁夏泾源县),明确指出该区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存在生态资源丰富和经济发展落后的尖锐矛盾,主要原因为自然条件落后、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主体功能区定位限制、人类活动频繁、生态补偿不到位等。项目指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巩固六盘山地区生态功能、保护泾河流域水资源、“老、少、边、穷”地区扶贫开发等意义。为论证建立这一机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项目列举了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总结了国际社会的经验,并专门赴福建、浙江等省考察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经验。并积极建议争取把泾源县作为国家探索和开展地区之间横向补助、对口支援和项目协作等多样化补偿方式及跨区域补偿的重要试点县,紧紧围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三个方面,探索开展由国家财政、省(区)财政(省内、省外)、县(区)财政三级财政补偿,建立一项持久、稳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有效解决泾源县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的矛盾。
该项目发表论文4篇,报送专报6篇,获得奖励5项。研究成果建议被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文件吸收采纳,被自治区关于加快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规划、关于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政府工作报告、《宁夏泾河水源保护区条例》等文件应用,服务支撑决策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