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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自治区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的通知

信息来源: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7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5〕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5〕8号)规定,现开展2026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次补助金额依据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中第45行“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数为基础进行测算。

2.宁夏境内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自2024年度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且2024年度研发费用已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二、补助标准

1.对于2024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在1亿元(含)以上企业,按照基础补助300万元,研发费用每增加5000万元,补助资金增加25万元,最高补助1000万元。

2.对于2024年度研发费用在1亿元(不含)以内企业,设置2档补助标准。一般企业按照2024年度研发费用的2.5%给予补助;设立满3年(2023年3月15日前成立)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申报企业总体平均水平10%(含)的,按照2024年度研发费用的3%进行补助。应补助金额低于2万元(不含)的,不予补助。

三、申报流程

1. 市、县(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通知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应报尽报。

2. 企业登录自治区科技厅网站(https://kjt.nx.gov.cn),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 市、县(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和数据进行审核,并征求本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填报《申报企业汇总表》,由地级市科技局和宁东基地管委会、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并以正式文件推荐至科技厅(发送至指定邮箱)。推荐文件中要明确提出所推荐企业自2024年度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申报截止时间

企业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各地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五、业务咨询方式

业务咨询:0951-5032687  5066384

报送邮箱:NXSCLQYB@163.com

技术支持:0951-5011204  5020580


附件:申报企业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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