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构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5〕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5〕4号)规定,现将2025年拟补助支持的自治区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如对拟补助支持的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机构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 0951-5032671
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0951-5032301
附件:1.2025年拟补助支持自治区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汇总表
2.2025年拟补助支持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