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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
助推制药企业研发创新实现良性循环

信息来源:社会发展科技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5  访问量:

近年来,宁夏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政府有关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部署,启动相关工作并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补助办法》,为制药企业提供了有力政策和资金支持,涌现出了一批以康亚药业为代表的科技创新性企业,为我区医药产业蓬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办法》出台以来,自治区科技厅积极支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物研发、平台建设等科技创新活动,对56个仿制药品(品种)落实补助资金支持政策,带动自治区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批件的药品数量快速上升至16个,有效提升制药企业市场竞争力。其中,康亚药业研发的羟苯磺酸钙胶囊、美洛昔康片及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等仿制药品已成功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件,羟苯磺酸钙胶囊中选同品种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美洛昔康片中选广东、陕西等省份接续采购。该企业以仿制药研发为基础,进一步拓展了药物受托研发(CRO)、受托生产(CMO)及全流程受托研发生产(CDMO)等业务服务,技术服务合同总额超过1亿元,成功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持续聚焦制药企业创新需求,联合相关部门优化完善政策,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科技支撑,推动我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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