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财政厅、宁夏区税务局新修订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办法》。新办法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增加了补助类型。在原有两种补助类型基础上增加了“首次入规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奖补”。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其上年度新增研发费用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当年一次性后补助支持。二是提高了补助比例。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比例从15%提高至20%。
“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是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紧密配合,对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按照10-20%的比例进行后补助的政策措施。后补助政策自2013年实施以来,8年间先后有近3600家次企业享受到财政补助资金22.7亿元。据《2021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宁夏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了70.4亿元,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居第8位。我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连续多年持续增长,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提高到80%,比全国76.9%的平均水平高3.1个百分点,这其中研发费用后补助政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这次对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政策进行修订,延续后补助激励政策,扩大受益面,持续支持我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应对市场风险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