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融资体系,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近日,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设立了“宁夏科技创新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担保基金”(以下简称“科技担保基金”),并印发了《宁夏科技创新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担保基金实施方案》和《宁夏科技创新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担保基金属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自治区财政首期投入资金1亿元,引导市级财政、科技园区、担保机构出资1.5亿元,共同成立2.5亿元的5支科技担保基金,与银行合作放大3-10倍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科技担保基金首期由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分别与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银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银川市科技局合作设立银川市科技担保基金;与石嘴山市鑫鼎担保有限公司、石嘴山市科技局合作设立石嘴山市科技担保基金;与吴忠开源扶贫担保有限公司、吴忠市科技局合作设立吴忠市科技担保基金;与宁夏宁东担保有限公司、宁东管委会合作设立宁东科技担保基金;与宁夏农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宁夏科技担保基金(农投)。科技担保基金主要支持自治区内注册的、科技类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重点跟进支持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支持的企业、国家及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库企业、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领办或创办的企业。
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负责科技担保基金宏观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具体运作由合作担保机构负责独立运营。为激励科技担保机构,科技担保基金采取让利于担保机构的运作模式,自治区出资部分作为引导性资金,不承担代偿风险,但将其产生的担保费用收益让利于合作担保机构(单位)。同时,三年期满,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以自治区政府担保基金存量额度的10%给予合作担保机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