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2月25日,自治区科技厅召开了“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会”。银川市科技局等试点单位的负责人与宁夏银行等合作银行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试点单位、合作银行分别做了交流发言。科技厅副厅长郭建川出席会议并做讲话。
全区风险补偿资金试点工作自2014年11月启动以来,在科技厅、财政厅的强力推动下,在各试点单位和合作银行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节奏、扩大试点范围,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风险补偿资金专项资金规模达到4000多万元,已累计研究审批了84个(次)项目、贷款资金超过2.4亿元,合作银行已放贷45个项目的贷款,贷款余额达到11177万元。风险补偿资金的运行,调动了金融机构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政府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十分明显。目前专项资金放大倍数最大的银川市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余额已经达到风险补偿资金本金的10倍,贷款额度最小的地区贷款余额也达到了风险补偿资金的2倍以上。会上,风险补偿资金试点单位和合作银行对风险补偿资金的运行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对风险补偿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银川市、中卫市、石嘴山市等试点单位要求进一步加大风险补偿资金额度,使风险补偿资金的雨露惠及更多的初创期科技企业。
会议对试点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和说明。郭建川副厅长在协调推进会上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下一步深入推动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他指出,在合作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着理念创新不够、机制还不够完善、审贷速度比较慢、风险把控能力较弱、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他强调,对于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引起合作各方的高度重视,科技厅业务部门要协调各试点单位和合作银行尽快研究解决。他强调,下一步合作银行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降低对抵质押物的要求,探索建立无抵押或股权、知识产权等简便的抵押手段;管理部门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科技金融工作人员对项目的研判和风险把控能力,建立对合作关方的激励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试点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做好项目的筛选和后期管理工作,确保风险补偿资金的顺利高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