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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科技伦理审查细则
促进研发活动与科技伦理良性互动

来源: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时间:2024-03-12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发布《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审查细则(试行)》,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促进研发活动与科技伦理良性互动,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提供了制度保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细化审查任务。《审查细则》根据《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有关规定,聚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流程,细化了自治区科技项目指南编制、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全流程科技伦理监管任务。

二是明确审查范围。明确了需要进行科技伦理审查的科技领域,强化了涉及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领域和对社会、环境具有潜在风险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

三是规范审查程序。规范了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过程中风险评估、高风险项目复核、事前承诺、结题审查等重点环节的工作程序和时效要求,推动形成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科技伦理审查机制。

四是加强审查监管将科技伦理跟踪审查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对各单位科技伦理审查情况进行监督,防范科技活动带来的伦理风险,促进科技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