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文件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4-11-18 17:04 访问量: 字体:[]

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权威性,提升制度和政策的匹配性有效性,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对部分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

决定对8件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文件予以废止,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政策性文件4件;对6件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文件宣布失效,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性文件4件。

现将决定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文件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文件目录(8件)


一、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制度的通知(宁科政字〔2014〕13号)

二、关于印发科技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宁科政字〔2014〕14号)

三、关于印发《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科规发〔2018〕8号)

四、关于印发《自台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科规发〔2018〕9号)

五、关于印发《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科规发〔2018〕12 号)

六、关于印发《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科规发〔2018〕13号)

七、关于印发《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宁科规发〔2019〕2号)

八、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科发〔2019〕37号)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文件目录(6件)


一、关于印发《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科社字〔2012〕1号)

二、关于印发《自治区稳定支持社会公益性基础性科技创新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宁科农字〔2013〕18 号)

三、关于发布《自治区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目录(水污染治理领域)》的通知(宁科社字〔2016〕3号)

四、关于印发《自治区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科规发〔2018〕11号)

五、关于印发《宁夏引进区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来宁设立法人企业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科规发〔2021〕6号)

六、关于印发《宁夏创新型示范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科发〔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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