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规则(试行)》等要求,自治区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咨询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质询讨论后,一致认为《管理办法》全面贯彻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了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工作思路清晰、申报程序规范,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意通过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
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专家认为,《管理办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国家有关工作部署,推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十分必要。组织管理清晰,申报认定规范,建设管理明确,验收评估严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低风险且风险可控。
自治区科技厅将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