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0-23 访问量: 字体:[]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联合修订印发了《宁夏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就《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宁科贷”是政府与银行合作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一款政策性融资产品。自2014年实施以来,自治区累计出资1.67亿元,带动全区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等31个合作单位出资1.75亿元共同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银行累计为区内2761家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74.03亿元,有效缓解了科技企业融资困难,财政资金放大倍增效果显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决策部署,引导金融资本加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财政厅、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宁科贷”实践经验,对原“宁科贷”管理办法及不良操作规程进行了合并修订。

二、修订内容

(一)扩大“宁科贷”支持范围。在符合中小企业规模要求的基础上,将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纳入“宁科贷”支持范围;对上年评价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2%时纳入支持范围;将近两年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二)统一“宁科贷”支持标准。按照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取消“国高企首贷最高500万元、续贷最高1000万元”条款,对所有科技型企业按照统一标准“首贷最高300万元、续贷最高500万元”给予支持。同时,对“宁科贷”企业申请续贷时不满足支持条件的,增设了1年续贷缓冲期,防止因断贷影响企业可持续经营,降低不良贷款风险。

(三)规范“宁科贷”不良处置。明确合作银行在司法机构受理不良贷款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并判决后,可提出风险补偿申请。新增“宁科贷”风险补偿专家论证程序,确保风险补偿的准确性。

(四)优化“宁科贷”业务流程。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明确在企业申请“宁科贷”后,由合作单位审核推荐,合作银行对推荐企业开展贷前调查,并于审批放款前向托管机构报备贷款相关材料,经报备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细化合作单位、合作银行在审核推荐、风险防控、贷后管理、损贷追偿等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压实各方管理责任。

三、政策咨询

生产力中心科技金融部:0951-608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