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软科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10 访问量: 字体:[]

为加强自治区软科学项目管理,提高软科学项目质量水平和服务决策效能,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软科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软科学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专业化为目标,运用决策理论、系统方法和现代技术,研究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突出战略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实地调查、实证案例和统计分析,为决策部门战略规划、政策选择、体制改革、资源配置、技术预测、论证评估等提供科学依据、对策建议和咨询服务的科学研究项目。

《办法》共七章二十七条,涵盖总则、管理职责、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经费管理、绩效监督、附则等内容,主要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突出研究重点。明确软科学项目重点支持与自治区科技创新相关的战略规划、政策法规、体制改革、资源配置、技术预测等研究。明确了推荐单位、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具体权责。二是突出分类组织。明确了开竞争、定向委托两种项目组织方式和组织程序,对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条件进行了细化。三是突出质量为先。明确了受托参与软科学项目管理的机构不得牵头申报项目。明确了立项重点评价内容、管理流程,重点强调了验收不通过的六种情况,以推动软科学高质量成果产出。四是突出经费管理。明确了间接经费比例、经费支出负面清单,以及为保障包干制经费规范使用的具体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