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政策解读数据

发布时间:2021-01-06 访问量: 字体:[]
  一、主要依据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将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列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之一。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中再次明确提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目前全国各省市在贯彻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中,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以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从2017年的95家增长到目前的293家,增长了两倍多。高新技术企业经济效益显著,2016—2019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9.4%、利润总额年均增长126%,分别是同期规上工业企业年均增长率的3.6倍和4.4倍,涌现出隆基硅、维尔铸造、日盛高新等一批通过科技创新持续成长壮大的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占全区的40.7%,研发人员占全区的52.4%,科技创新平台占全区的33%,有效发明专利占全区的66.4%,已成为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当前我区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要“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必须把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示范带动各类企业增强创新意识,加大研发投入,持续科技攻关,提高核心竞争力,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关于“加快出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的明确要求,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力争通过综合施策,形成全社会支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合力,构建完善的培育服务链,畅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通道,切实增强企业创新的活力、动力和能力。
  二、《若干措施》的几个特点
  (一)系统性强,覆盖面全。既涵盖了对高新技术企业前期培育、申报认定及后续发展等各个阶段的全链条支持,也体现了对企业、创新创业载体、中介服务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培育体系的全方位支持。
  (二)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既围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坚持“挖增量、保存量、提质量”三管齐下的工作思路提出了精准培育、持续创新、优化环境、健全机制的针对性支持措施,又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政策扶持内容,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三)操作性强,含金量高。既明确了享受政策的主体和条件,也明确了兑现政策的部门;既有支持企业持续提升创新能力的政策条款,也有支持企业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具体措施;既聚焦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倾斜支持,也兼顾对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的适度支持。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送审稿)》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带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为目标,提出了10条措施,主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第一条聚焦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提出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完善科技型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形成培育机制等措施,并提出了每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家,到2025年,争取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家以上的目标。
  第二条到第四条重点围绕增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提出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聚焦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养人才、培育企业家创新精神。
  第五条到第八条重点围绕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环境,提出严格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引进奖补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拓宽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提供绿色审查审批通道,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第九条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提出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作为创建国家和自治区高新区的核心指标;对创建成功的高新区,支持建设智慧园区、双创载体、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等,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环境。
  第十条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责任,明确各市、县(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提出建立开发区创新监测评价制度,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作为核心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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