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1 00:00 访问量: 字体:[]

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科技领域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自治区司法厅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厅关于建立宁夏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20〕45号)文件要求,自治区科技厅梳理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清单》的重要意义 

  制定实施《清单》,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是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客观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举措。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担当意识,促进工作落实,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准确辨析《清单》的适用情况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应当结合违法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违法行为是否适用《清单》。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属于《清单》所列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后又再次实施该违法行为的,不再适用本《清单》。 

  三、严格把握《清单》的执行标准 

  对《清单》所列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未改变违法行为的违法属性,轻微违法当事人仍负有停止、改正违法行为、消除社会危害性的义务。行政执法人员在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的同时,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完善相关执法文书,做好相应文书归档工作。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