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
现就赵嘉庆提案者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区高校在医疗健康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自治区科技厅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方案》精神,通过出台《关于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引(试行)》等政策措施,定期举办宁夏东西部科技合作暨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交流大会,借助东西部科技合作,联合区内外优势科研团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惠民项目,搭建技术转移平台载体,加快建设技术经理人队伍,充分激发医疗领域创新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力,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长效机制,提高医疗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决策部署,聚焦打造区域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洼地,积极推动医疗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与卫生健康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作用,强化医疗领域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加快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推动医疗领域相关科技成果及时应用到基层医疗机构和相关产业上,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二是强化成果对接。通过技术交易补助、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惠民项目,积极举办宁夏东西部科技成果转化暨人才交流合作大会、创新挑战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推动医疗领域高质量科技成果在区内落地转化。三是强化平台搭建。持续开展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培育活动,引进培育医疗领域服务能力强的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各技术市场、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中介示范机构常态化开展医疗领域科技成果征集遴选、评价评估。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孙岩 联系电话:0951-5020030)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