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5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12-22 17:16 访问量: 字体:[]

罗海波提案者:

《关于加强宁夏产学研结合的提案》收悉。提案指出我区产学研合作机制不完善、科研项目与市场需求不够紧密、科研资金投入不足、人才流动机制不够灵活等问题,并分别提出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借鉴意义。经与协办单位沟通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各部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政策供给,细化支持举措,积极挖掘高校院所、企业创新潜力,探索产学研合作新路径,推动形成政府搭台、校企唱戏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一)加强顶层设计。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出台《关于打造区域有影响力科技创新高地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7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统筹完善各类科技创新制度机制,为创新主体拓宽“产学研”合作路径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二)加大项目支持。每年统筹实施“双百科技支撑”行动,依托自治区重点研发和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带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计研究课题,携手开展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活动,形成了一批高质量创新成果。

(三)加强载体建设。建设全国首个以省区命名的高等研究院,汇聚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地方高水平大学的学科、人才、科研等优势资源,探索实践教育、科技、人才、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径。累计培育建设22所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9家校企联合实验室和22个创新联合体,带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共享资源、深入合作、共同发展。

(四)创新合作方法。围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探索通过选聘“科创专员”方式,推动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科创人才按照“双向自愿、相互赋能”原则,对口服务有需求的企业,带动各类科技资源汇集于企业。首批106名科创专员已完成选聘,所服务的企业群体涵盖新型材料、清洁能源、数字信息、现代化工、装备制造、特色农牧业等多个优势特色产业。

(五)营造良好环境。争取科技部批复宁夏建设全国首个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成功举办两届宁夏东西部科技合作暨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交流大会,宁夏上海科创中心建成运营,支持企业在区外设立4家飞地研发中心,先后与北京、山东、江苏、陕西等12个省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等20所高校院所签署科技合作协议,每年集聚1万名区外科创人才参与我区科技创新,为创新主体跨区域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支撑。

(六)完善激励措施。修订现行45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将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价值等纳入职称评审要素,激励科研人员聚焦产业创新创造。支持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允许将转化科技成果依法获得收入全部留规本单位,并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贡献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允许科技成果完成者和转化实施者通过股权激励、持有股份或期权、技术成果转让、税收利润提成、有偿技术服务、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奖励现金或实物等多种方式参与收益分配。

二、下一步考虑

(一)加大多元资金投入。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强化重点领域科技和产业体系化布局,梳理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清单,明确重大科技成果引进方向,推动自治区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平台、人才引育等项目向企业适度倾斜,带动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创新活动。二是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建立“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库”,出台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奖补细则,优化“宁科贷”、“宁科担”等财政性金融工具,建立科技保险产品清单,完善科技金融产品、赋能企业创新发展。三是发挥普惠性政策作用,修订完善自治区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项目管理办法,为企业主体广泛开展创新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重点领域科技和产业体系化布局。一是优化平台体系建设。加强稀有金属特种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扎实推进六盘山、贺兰山实验室建设,支持宁夏高等研究院科技创新。推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整合,加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优化重组,构建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自治区创新平台体系,打通实验室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企业园区“最后一公里”。二是稳步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推动建立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发展协同工作机制,合力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科教产教协同育人、科技人才支撑发展等工作。推动高等学校聚焦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交叉融合研究需要,组建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现代产业学院。三是加大企业梯次培育力度。强化科技型企业和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区内外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凝练科技需求、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协同转化科技成果。四是鼓励现有中试平台完善基础条件,提升技术支撑和公共服务能力,吸引区外创新主体在我区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支持区外高校院所在我区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或分支机构,推动宁夏技术市场整合升级,确保各类科技要素有效流通。

(三)推动以需求为牵引产出高质量成果。一是完善需求牵引、绩效导向的科研项目组织体系,推行“企业出题、政策解题、平台答题、协同破题”技术研发模式,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常态化参与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和科技项目指南编制。二是建立东西部科技成果定期汇交发布机制,支持区外各类主体在我区举办专业化、市场化创新创业赛事,常态化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路演、竞拍等活动,鼓励各类开发区、企业联合区内外高校院所共同产出产业急需的科技成果。三是聚焦激发科研人员参与“产学研”活动的积极性,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探索“技术入股+现金入股”机制,有效促进产出科技成果。

(四)丰富各类“产学研”交流活动。一是用好东西部科技合作平台,持续深化与东西部“12+20”合作主体科技合作,持续拓展闽宁、沪宁、浙宁、鲁宁、陕宁、甘宁等科技合作,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中心,吸引区外创新资源向宁夏集聚,为各类创新主体谋划“产学研”合作提供更多机遇。二是高质量举办东西部科技合作暨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交流大会、中阿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推进宁夏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打造特色鲜明、人才荟萃、成果汇聚的区域化、品牌化科技合作平台,丰富各类创新主体“产学研”合作渠道。三是持续举办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训班,高水平组织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等赛事活动,引导激励科研人员增强创新意识、积极参与“产学研”活动。四是持续发挥“科创专员”作用。对业绩突出的“科创专员”在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奖励、人才计划遴选、科技项目申报等方面时给予倾斜支持。根据企业需要,适时做好后续科创专员遴选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杜子威  0951-5032614)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