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馈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31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2-09-05 10:18 访问量: 字体:[]

尊敬的倪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驱动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十分贴合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人才政策落实

自治区科技厅作为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主要牵头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一是实施“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和项目启动计划”。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6〕50号)第四条,“对从区外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和科研启动资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组发〔2018〕5号)第九条,对我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行业差异、项目类型、体量大小等因素,经综合评估后,分类别给予人才科研和项目启动资金。自2018年该计划启动实施以来,我区重点对引进的E类高层次人才给予科研和项目启动支持,累计立项资助高层次人才130人,单项资助强度在10-15万元,累计支持资金1889万元。该专项与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互为补充,特别对刚引进到宁夏的博士而言,充分发挥了稳才留才、搭梯架桥的作用,对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奠定了重要基础。二是遴选认定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人的奖励。截止2021年底全区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已达90人。三是对全职引进或我区培养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给予经费支持。截止2021年底全区全职引进科技创新团队3个,共支持人才专项资金500余万元,培育认定的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团队数量达到134个。四是对柔性引进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最高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2017年以来,我厅引导创新主体特别是企业转变引才用才观念,坚持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从“刚性”引才转向“柔性”引才,共柔性引进科技创新团队47个,引进高层次人才215人,累计支持人才专项资金2900万元。其中,企业柔性引进团队33个,占总数的70.2%,充分体现了招才引智的主体作用。国能宁煤、共享铸钢、维尔铸造等一大批企业,通过创新引才方式,实现了柔性、精准、灵活、高效引才引智引技,破解了一批产业关键技术难题,培育了一批本土创新人才。五是实施自治区“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计划”“海外华侨华人专家引进计划”和“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等项目600余项,累计聘请海外人才2700余人次,为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海外人才和智力支撑。

此外,2018年我厅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2021年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落实措施,为事业单位人员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扫清了障碍。上述政策的出台为探索“企业选人用人,高校留人育人”的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机制创造了条件。

二、推进产学研用科技合作

一是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科技特派员“组团式”创业服务机制,组建了66家科技特派员综合性服务站点和56家科技特派员创新联合体;印发了《关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工作的实施方案》,在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本土人才”组团式服务;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项目,2022年以来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191个,财政资金支持2180万元,,支持了一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涉农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撬动科技特派员投入资金1亿多元。开展与东部省份科技特派员互派互认工作,13名来自区外的科技特派员在我区开展了公益性科技服务。

二是加强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在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项目牵头单位所获得的财政资金可以允许最高40%外拨给合作单位,充分调动了多方参与、联合研发的积极性。仅在2022年以来就立项支持了39项东西部科技合作项目,投入财政资金超过七千万元,拉动全社会投入研发经费近3亿元。此外,在充分借鉴沿海发达省区经验做法基础上,我厅制定了《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鼓励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产业重大核心技术的攻关,着力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

三是建立了宁夏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并开展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普查工作,目前,全区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拥有的1700余台套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均已入网,纳入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并对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区内相关创新主体可以利用创新券购买检验检测、共享服务、实验分析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创新券按照单笔合同金额的50%自动生成,一个年度内可根据需要多次申请。截止目前,自治区科技创新券兑付突破2500万元,服务各类创新主体约850家,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1200余次,有效解决了中小微企业研发经费不足、创新资源缺乏等问题,提高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降低了企业的创新成本。 

三、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在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布局中,我厅始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在全区现有86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建设在高校、科研院所的为25个,占比为29%。2022年以来,我厅坚持建管结合,以管促建,建立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综合绩效评估和年度评价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设立了开放合作与交流栏目,重点突出了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相互合作交流与人才培养,实行分类评估。同时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现有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照评估情况实行优奖劣汰,从而优化提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效能。2022年以来,已经完成了46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年度评价工作,对18家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的平台给予了620万元奖励资金。通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进一步强化了科技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好工程技术中心“服务产业、对接企业”协同创新的作用。

四、强化对外合作经验模式总结

2017年以来,我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扎实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形成了东西部科技合作等许多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一是东西部科技合作迈上新台阶。2022年以来,我区新与山东省、重庆市、重庆大学、天津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签署了科技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参与东西部科技合作的省市达20多个,高校院所超过360家,各类创新主体近700家,各类创新人才超过7100名。基于我区的成功经验,科技部批复支持我区建设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科技支宁2.0”的新模式顺利启动。

二是闽宁合作稳步推进。今年以来组织实施闽宁科技合作项目4项,签署闽宁科技合作协议30多项,技术合同成交额3700余万元,成功在我区转化了羊肚菌栽培等科技成果。与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福建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闽宁食用菌研发中心、固原肉牛研究中心和宁夏蜂产业研发中心等闽宁联合创新平台作用日益凸显,柔性引进泉州师范学院、福建农大国家菌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2位技术专家成为我区的科技特派员。

三是“一带一路”合作取得进展。中阿技术转移协作网络不断完善,上海分中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青海分中心培育启动,新增了5家协作网络成员单位;中阿技术转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改版升级,上半年累计浏览量突破214万余次;宁夏医科大学联合埃及中国大学、宁夏农科院林草所与埃及国家研究中心分别共建联合实验室;成功举办中阿技术转移人才培训,100余名国外学员和600余名国内学员参训。

四是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化。印发了《引进海外人才政策指南》《疫情期间外国人来宁工作若干便利措施》等政策,为在宁的135名外籍人士提供了一揽子便利措施。 推荐获批国家外国专家项目4项,推荐4人申报了2022年中国政府友谊奖。先后支持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宁夏)有限公司、埃肯铸造(中国)有限公司等一批外资企业享受了我区研发费用后补助及科研项目资金支持600余万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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