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2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2-09-05 10:03 访问量: 字体:[]

尊敬的边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一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中小技术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支持,拓宽民营企业多元融资途径。自治区科技厅为缓解我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合理配置,推动科技企业快速、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区深入推进科技与金融协同发展,围绕政策环境营造、体制机制完善、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发力,逐步探索出一条比较符合地区实情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构建了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产品体系,累计投入财政科技资金6.31亿元,通过风险补偿贷款、科技担保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费用补贴、科技保险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131亿元,支持科技企业2286家(次)。截至目前,在贷/在担科技企业406家,在贷金额15亿元。

二是全力落实政策支持,助力企业长效发展。为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借助资本市场优化发展,自治区金融局结合宁夏资本市场发展实际,推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宁政办规发〔2019〕4号),量化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细化奖励措施,通过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为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咸本。自治区工信厅为落实2017年自治区“降成本30条”中对企业的融资租赁给予2个百分点补贴的相关政策,自2017年开始实施融资租赁补贴,对工业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生产设备,以及售后回租形式盘活资产的企业,每年给予融资租赁额2个百分点,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四是积极拓宽优质企业融资渠道。自治区工信厅会同人民银行共同推进科技再贷款货币政策,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资金供给。向商业银行推荐“专精特新”企业,鼓励银行机构开发“善新贷”等专属信贷产品,优先给予“专精特新”企业信贷支持;指导银川中小担推出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信贷担保产品“新易贷”;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通过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融资超过50亿元,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备案的1322家企业近半数为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金额1.5亿元。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不断提高创新型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渠道,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五是着力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优化科研资金的支持方式。自治区科技厅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办法》,改“面向项目进行点次补助”为“面向企业进行年度一次性补助”,建立了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制度,并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行共振发力,引导企业自主立项主动研发。通过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政策(按照企业年度总研发投入的10%-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及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政策(规上工业企业年度研发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超过3%,按照净增加的年度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来持续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2017年至今,累计总投入后补助资金18.2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投入12.7亿元,市县配套5.5亿元。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各类研发活动,2017年至今,累计立项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超过一千项,投入财政资金超过10亿元。

二、聚焦创新驱动,加大创新成果转化,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典型培育,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梯次体系,推动科技型企业数量大幅增长。自治区科技厅依托“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推行分级培育、分类支持、全链条发展,实行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首次认定奖补、提高科技型企业项目自主比例等政策,支持拥有核心技术和先进产品的科技型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截止2021年,我区现有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62家,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1576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56家,自治区创新型示范企业20家。在现有梯次培育体系的基础上,2022年启动了高成长企业助跑计划,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瞪羚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将整合财政和金融政策培育一批自治区瞪羚企业。为加大对各类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出台了《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

二是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工作。自治区工信厅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将企业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数量等纳入专精特新企业的评价指标体系中,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对评定为“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0万元奖补资金。截至2021年,全区累计培育认定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64家,其中示范企业474家,“小巨人”企业31家。

三是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自治区科技厅支持企业建立各类研发平台,截止2021年底,全区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0个(含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自治区级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5个,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5个,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404个。自治区工信厅组建完成自治区煤化工资源循环利用创新中心,在各个重点行业建成了95家国家和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的比重达到55%以上;技术中心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占制造业领域的67%,专利申请量占全社会专利申请量的45%,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

四是开展行业揭榜挂帅,攻克一批关键技术。为解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熟化、中试验证、批量生产等工程化瓶颈,自治区工信厅建立产业技术“揭榜挂帅”机制。截止目前,前2批6个领域40个揭榜项目累计取得阶段性成果253项,攻克了一大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

五是开展新产品鉴定,推进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成果转化。自治区工信厅2021年鉴定了小牛自动化公司S4000太阳能电池高速多切划焊一体串焊机等15项新产品,并奖励300万元。新产品全部达产达效后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5.76亿元,利税1.58亿元。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开发取得了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成为企业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六是开展质量标准能力建设,夯实技术基础。自治区工信厅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制定补助实施细则》,组织企业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团体标准总计56项。2021年共补助18个标准制定单位的25项标准236万元。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评为国家工信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

七是大力实施明珠计划,培育上市后备力量。推动创新型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挖掘力度,自治区金融局与科技厅协同作战,针对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建立科技型拟上市后备企业池,精准细致培育后备企业。目前,我区上市企业16家,已报会在审企业2家,报辅企业10家;挂牌企业41家,其中创新层9家;后备企业近50家,数量创历史新高。

三、自治区人社厅建立健全柔性化引才和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一是积极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招才引智工作。一是鼓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宁夏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引进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每月发放5000元补助,引进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重点院校重点学科全日制硕士每月发放3000元补助,连续发放5年,给予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全日制博士发放安家费26万,倾斜幅度达30%。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引才,研究制定《宁夏引进人才突出贡献中介机构和个人奖励办法》,按照引才贡献分别给予1-10万元奖励,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等用人主体和中介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二是鼓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人才工作载体。鼓励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建立自治区人才小高地、专家服务基地等人才载体,对考核优秀的专家服务基地资助10万元,对达到标准的行业类“人才小高地”,给予50-100万元人才队伍建设经费资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小高地”,给予50万元左右的人才队伍建设经费资助。

三是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范围。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支持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葡萄酒行业等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不将学历、论文、外语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建立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自治区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四是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服务指导,鼓励完善薪酬制度。以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薪酬指引》为契机,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分配制度。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价位、人工成本、劳动生产率等对标信息,指导企业完善内部分配制度,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指导国有企业全面实施工资总额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活力。加强指导和典型示范,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让科技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转让等多种方式实现“开花结果”,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五是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青年就业见习活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接,及时向其推送青年就业见习政策,鼓励其参加青年就业见习活动并建立为见习单位。青年见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额度为50万元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对于见习期满6 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对见习单位一次性接收见习人员10-20名、21-40名、41-60名、61名以上的,每年分别给予一次性见习单位指导管理费用2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对见习单位每年累计接收见习人员10-20名、21-40名、41-60名、61名以上的,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单位并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补贴3000元、5000元、8000元、10000元。

四、加强对民营中小企业家的培训工作,引导他们不断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树立科技兴企理念

一是实施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行动,推动科技政策扎实落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一批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创造意识的企业家,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自治区科技厅制定了《宁夏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策划组织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培训班,采取区市县联动、线上线下联通、培训调研结合等多种形式,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培训活动,为我区企业家解读科技政策、教授创新方法,切实推动科技政策扎实落地,大力培育弘扬企业家创新精神,提高企业家创新创造意识和能力。2021年至今,共举办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培训活动61场次,累计培训企业管理人员超过3.6万人次。并组织党员干部进园区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和困难,为企业精准把脉,针对性的宣讲科技惠企政策。仅2022年,服务人员的足迹就走遍全区5市22个县区,实地走访企业110余家,发放科技政策解读材料3000余份。

二是创新培训方法,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力度。自治区人社厅全面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培养培训,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举办1-2期骨干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专题培训班。完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落实《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规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内部培训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专业培训师资或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兴办职业培训机构成本,提高企业积极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劳动者提供全方位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结合我区特色产业和各行业发展趋势,利用“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解读、综合能力、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心理调试、权益保护、院士讲堂等类别精品公需课程有选择性进行学习,同时“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也汇集了各领域权威专家的精彩解读,为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人力资源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网络在线学习、政策宣传、信息共享、APP手机在线学习等服务。

三是着力搭建培训平台,树立科技兴企理念。自治区金融局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家培训工作,联合宁夏证监局、自治区工信厅积极组织召开科技型企业线上线下培训会,并邀请行业专家来宁,多次赴巨能机器人、威力传动等科技型企业“点对点”上门、“一对一”辅导、“面对面”答疑,极大加速了企业报会报辅进程。不断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意识,引导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健全完善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体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科技厅,5032564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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