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产学研合作方面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视察时发出了开展东西部科技合作的号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技厅扎实推进东西部科技合作,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带动作用,促进我区企业与东部省市和高校院产学研深度融合,积极开展联合攻关、成果对接、人才引进和科技合作载体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五年来,宁夏先后与北京、天津、江苏、山东、福建、浙江、上海、湖北、广东、湖南10个省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科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9所院校签署了合作协议,初步形成了“10+9”合作体系,与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含港澳台)的685家创新主体开展了广泛合作。一是合作项目取得突破。五年来,累计实施东西部科技合作项目1087项,总研发投入106.57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87.67亿元,涌现出了维尔铸造动车枕梁、神华宁煤“神宁炉”、宁夏神州大型民用客机子午线轮胎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解决我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和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二是搭建了一批科技合作载体。在推进东西部科技合作实践中,建成了一批东西部科技合作载体。截至目前,宁夏已与区外相关机构共建各类产学研合作平台133个,合作共建园区8个。在东西部科技合作的引导下,宁夏企业积极“走出去”,在区外建立研发平台,集聚当地创新资源为其所用,形成了“区外研发、区内转化”的新模式。三是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在东西部科技合作中,坚持“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把引才方式由“政府引才”为主转向“政府引才、企业引智”并重,从“刚性”引才向“柔性”引才转变、从拥有“人”向用其“智”转变,高度重视企业引智主体作用,以市场化机制鼓励更多企业柔性引进和使用国内外人才资源。依托东西部科技合作,五年来,吸引了包括132名院士在内的7100余名人才参与宁夏科技创新工作。
下一步,科技厅将不断完善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研究出台《宁夏建设东西部科技合作示范区实施方案》。在巩固深化与已有合作主体的基础上,争取再与安徽、重庆等省市、华东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建立科技合作关系,柔性引进一批专家人才,提高我区创新发展水平;建成一批创新要素聚集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吸引东部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到我区建立各类科研平台和技术转移机构。
二、关于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方面
近年来,科技厅始终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产学研合作支持力度,统筹科技资源,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组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体系,引领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支持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围绕重点产业科技需求,依托我区科技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共有344家,其中自治区重点实验室7家,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2家,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280家,自治区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5家,多方面、多渠道为企业科技创新汇聚资源、提供支撑,促进了产学研的有机结合。二是支持企业承担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对于产业应用导向明确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牵头实施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及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开展科研攻关,促进科技项目与现实生产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紧密对接。2018年以来,高新技术领域组织实施自治区重大、重点、一般科技项目939项,其中92%以上都由企业牵头完成,攻克了一批关键技术难题,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下一步,科技厅将继续深入实施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企业在自治区科技项目、创新平台等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措施,支持以企业为主体探索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协同发展。
三、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合作方面
一是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2020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发〔2020〕15号),在企业引进科技成果和高校院所输出科技成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2021年2月,科技厅联合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推进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宁科成果字〔2021〕4号),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高校牵头与企业合作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应用导向类科技计划项目,促进高校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率转化。6月,科技厅联合财政厅印发了《宁夏技术交易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1〕4号),对科技成果受让方、输出方以及中介方均给予补助,激发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加速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
二是丰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支持方式。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改革,科技厅通过宁夏科技管理系统、宁夏技术市场网上平台,常年开设有企业技术需求征集通道,目前共征集技术需求427项,并组织召开技术需求发布会和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启动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工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园区及行业龙头企业,依托自身优势和产业特点开展自治区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建设工作,2021年对宁东中试基地等4家自治区中试基地建设给予1405万元资金支持。开展技术交易类补助项目,支持企业引进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和购买关键设备。目前,先后下达了3批技术交易补贴项目和关键设备补贴,对45家企业的技术交易项目和关键设备给予3188万元补贴。
三是依托技术市场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建成“一网一厅二室”的宁夏技术市场,并指导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建设技术市场分市场,努力推进技术市场体系建设。自2018年宁夏技术市场平台运营以来,为我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信息发布、网上项目对接、科技成果路演、在线交易、科技政策推送等各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截止2020年底,宁夏技术市场线上平台搜集、整理、入库各类科技成果累计124638条,入库专家6387人,入驻科技服务机构223家。组织举办线上对接会30场,共征集160项企业技术需求;推介厦门大学、浙江大学等70余家高校院所科技成果680项。举办线下科技成果对接会、主题沙龙活动34场,共推介包括天津大学、宁夏大学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383项,项目路演165项。举办科技政策解读、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知识产权、企业创新能力培育等各类培训49场,参培人员5636人次。
四是强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2020年9月,科技厅联合发改委、财政厅发布《关于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意见》,并确定30家自治区科技中介示范机构,进一步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引导科技中介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加快科技中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举办线下培训班4期,线上培训班7期,培训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在内的科技服务人才4200余名,有力的推动了我区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工作。
五是科技金融助力产学研合作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近年来,科技厅不断加强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
先后推出了风险补偿贷款、科技企业贷款补贴、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担保基金以及正在组建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科技金融产品(服务)。“宁科贷”风险补偿资金规模达到2亿元,合作的银行有6家,合作的市县(区)和科技园区共27家,业务已实现全区覆盖。截至目前,“宁科贷”为259家企业发放了6.66亿元贷款;科技担保基金为104家企业发放贷款8.02亿元;科技金融专项补贴对21家(次)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发生1.6亿元贷款给予了500万元利息补贴。联合相关市县和担保机构共同组建总规模2.5亿元的5家融资性担保基金,为124家(次)企业涉及8.1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服务,有效缓解了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科技厅将进一步细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研究出台《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补助暂行办法》《宁夏科技成果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落实,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帮助企业更好熟悉并享受相关政策。推动高校院所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同时,还将出台科技中介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对跨境、跨区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技术交易合作和技术贸易往来,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在自治区内转化成效突出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按其服务业绩给予奖励支持。不断创新科技金融支持方式,探索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模式,建立科技金融联席会议制度。探索组建科技金融集团公司,拟将集团打造成为集投资、担保、贷款、补贴、补偿、投贷联动等多种方式的投融资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