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75号提案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1-10-09 00:00 访问量: 字体:[]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就何晓勇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我区民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
  (一)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大幅增加。自治区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强化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按照“常年受理、分批评审”的机制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有效期内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258家,较上年增长43.3%,占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的89.3%。
  (二)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投入产出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全区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人员和研究开发费用分别达10653人、41.5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了30%、67.6%;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1936件和1338件,分别同比增长了51.3%、47.4%;拥有有效专利和有效发明专利分别达到6960件、1749件,分别同比增长了41.8%、10.3%。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人员、研究开发费用等创新投入方面均保持较高的增长,对全区研究开发费用投入水平的提升具有明显的拉动效应;在创新产出方面,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及拥有有效专利量大幅增长,反映出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质量和创新效益中是全区最具创新活动的企业群体。
  (三)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引领效应明显。在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下,全区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化危为机、赢得市场,生产经营整体呈现出逆势上扬的发展态势,充分彰显了科技创新为企业注入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引领示范效应明显,对全区经济贡献作用不断加大,体现出了“高质量”和“新动能”。2020年,全区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净利润、上缴税收分别达到688.37亿元、722.31亿元、56.75亿元、25.1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了54.6%、57.1%、72.5%、34.4%。
  二、加快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政策扶持,优化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环境。为激发更多企业迈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创新驱动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等多项政策文件,综合运用税收减免、资金奖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工具,持续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2020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首次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政策文件,引导人才、项目、资金、技术、平台等创新要素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在用电、用地、税收、招投标、融资上市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打造高新技术产业细分领域“单项冠军”。2021年,对首次通过认定的81家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兑现奖补资金6990万元,占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总量的89.2%;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总额8.9亿元,其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2.41亿元、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1.27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5.6%、85.4%、12.4%。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产品,推动列入自治区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以及国有企业利用国有资金采购时,合理设置首创性、先进性等评审因素和权重,不设置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条款。
  (二)扩大入库范围,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军。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标认定标准,在知识产权、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制度创新、财税支持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形成“引导入库一批、精准培育一批、申报认定一批”的培育机制。大力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区内外各类“双创载体”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整合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等创新资源,为科技型企业进阶培育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每培育认定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三)加强梯次培育,优化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构建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发展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梯次培育体系,优化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示范企业”成长梯队。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扩产和新工艺应用能力为目标,重点通过项目带动、贷款贴息、科技创新券、科技资源共享等支持措施,助推企业占领市场、发展壮大。对科技小巨人企业,以提升创新能力、培育竞争优势、促进快速成长为目标,通过建设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支持、提升专利创造、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助推企业做大规模、做强品牌。对高新技术企业,以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增强核心竞争力、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引导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在用电、用地、招投标、融资上市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
  (四)增强创新意识,启动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行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工作,把“发挥企业家重要作用,开展企业家创新创造意识培育行动,分层分类开展创新教育培训”写入《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作为“十四五”期间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自治区科技厅制定了《宁夏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自今年起用5年时间,实现科技型企业和无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和提高创新意识培训的全覆盖,实现创新型示范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培训的全覆盖。2021年,围绕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自治区科技厅先后在常州、杭州、苏州等地举办了电子信息、清洁能源、新型材料产业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专题培训班,来自骨干企业的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在各市县区举办各类科技政策和创新意识培训50余期,参加培训人员近3000人次,引导企业家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勇于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和引领者。
  (五)强化产学研,实施东西部科技合作行动。通过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着力解决产学研结合不紧密、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两张皮”的问题。定期对征集的技术需求进行评审、分析,凝练出可行性技术需求,形成项目征集指南,面向全国公开发布和推送,寻找成熟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没有成熟技术成果的,面向全国征集技术解决方案和科研团队,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持续实施东西部科技合作行动,以科技项目为载体,引导和吸引东部地区科研院所、高校及高科技企业等优势科研力量,聚焦制约我区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取得一批重要科技成果,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引进转化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我区先后与北京、天津、江苏、山东、福建、浙江、上海、湖北、广东、湖南等10个省市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10余个院校签署科技合作协议,参与东西部科技合作的省市达到29个,高校和院所超过270家,累计组织实施东西部科技合作项目600余项,柔性引进科技创新团队47个,参与东西部科技合作的区外人才达5500余人。合作共建创新平台、科技园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近百个,有力支撑了民营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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