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0-09-08 00:00 访问量: 字体:[]
吕玉兰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科技型企业是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地区科技创新能力、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力量。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我们今后进一步促进我区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也是我们当前正在推进的工作重点,现重点对今年以来有关工作推进部署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制定出台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政策
  一是拟出台支持科技型企业培育的政策措施。根据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出台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快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强化精准培育、增强创新能力、优化发展环境、完善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0条有更高含金量的措施,更加注重积极营造高新技术企业良好培育环境,更加注重加快完善创新生态系统,力争通过综合施策,形成全社会支持科技型企业培育的合力,构建完善的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链,畅通科技型企业成长通道,切实增强企业创新的活力、动力和能力。现已报请自治区政府审定。二是完善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今年以来,为进一步结合实际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自治区科技厅修订了《自治区科技小巨人认定管理办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修订了《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暂行)》《自治区新产品鉴定验收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和创新载体建设提供了依据。
  二、关于建立科技型企业创业孵化园
  一是持续推动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目前,全区共有科技企业孵化器25家、众创空间46家、星创天地45家,已实现五个地级市、宁东基地和重点开发区全覆盖。总孵化面积逾160万平方米,创业工位4306个,服务人员1300余人,聚集创新创业导师1067人,在孵企业达到1650家。二是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结合我区实际,正在起草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的意见,针对我区“双创”载体建设发展的短板问题,将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扶持;已启动《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结合实际完善自治区孵化器认定标准,鼓励地级市参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开展市级孵化器管理认定工作,完善孵化机构培育发展梯队。二是开展“双创”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今年以来,对全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情况进行了梳理与总结,召开了“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座谈会”,针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负责人提出的创新导师及人才缺乏、融资难、各孵化载体间缺乏交流等问题,下一步,将建立系统性、线上线下结合的导师培训课程体系,培育一批真正能为打造“双创”升级版服务的创新导师;尽快组建众创空间协会,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完善动态评估机制,建立以科技型企业培育结果为导向的评估体系,实行优胜劣汰。
  三、关于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联合体
  一是加强区内外创新创业载体合作交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发达地区孵化器开展合作。鼓励我区在东部创新创业资源密集区域设立孵化载体,如银川市先后在苏州、成都、北京等地合作建立2家离岸孵化器和3家飞地育成平台,累计已有10余个高科技项目来宁落地;引导东部地区孵化器来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如苏银产业园目前已落地苏大天宫、中法国际项目孵化中心、长河众创空间、银川加速器等平台,为园区项目孵化、招财引智等提供新动力。二是加强创新创业载体联合体建设。自治区工信、科技部门联合开发建设了宁夏众创空间共享服务平台,统筹整合了全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企业双创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双创示范基地等双创载体线上资源,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实现了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科技信息、贷款融资、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等网络创新创业资源互通共享。
  四、关于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种子基金”
  一是产业引导基金助推企业发展。目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复,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出资参股设立了“自治区宁夏创合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由市场化基金管理人管理运营,基金规模5.2亿元,主要投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企业,覆盖科技型企业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整个生命周期。二是科技担保基金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设立了“宁夏科技创新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担保基金”,自治区财政首期投入资金1亿元,引导市级财政、科技园区、担保机构出资1.5亿元,共同成立2.5亿元的5支科技担保基金,与银行合作放大3—10倍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截至目前,科技担保基金共撬动金融资本16.1亿元,支持300余家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五、关于建立健全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解决机制
  一是持续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今年以来,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自治区科技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的通知》,从加强科技型企业信贷服务、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加强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优化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等方面出台了多条“硬核”措施,助力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和创新发展。二是着力构建科技金融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由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财政厅、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科技金融工作协调机制。自治区科技厅与有关市、县(区)、科技园区建立了科技金融联动机制,与34家金融机构建立了融资对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等工作机制,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今年新增盐池县科技局、平罗县科技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科技局、隆德县科技局和中轴小镇等多家合作单位。三是不断优化科技金融产品。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优化了风险补偿贷款、科技企业贷款费用补助、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产品供给。进一步完善了“宁夏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库”,从今年起每月举办1场专题融资对接会,通过搭建融资平台,畅通融资信息,拓宽融资渠道,撬动金融资本近4亿元。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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