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9-09-10 00:00 访问量: 字体:[]

王勇、古永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隆德县中药材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产业是自治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之一,也是我区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科技厅作为自治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历来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要求,科技厅成立自治区中药材产业指导组,并协调推动中药材产业技术服务专家组、中药材产业协会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积极谋划,统筹部署,与中药材主产县区密切配合,全力助推中药材产业稳步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全区中药材种植面积达69.6万亩,药材总产量10.13万吨,产值近15亿元。宁夏拥有11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25件地理标志商标,57件驰名商标,但商标品牌建设发展不均衡,相比较,隆德县现在尚无一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也尚未有注册成功的地理标志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仍处于零状态,需做进一步的争创工作。 

  一、今年以来重点推动工作 

  (一)加强规划指导。在全面落实《宁夏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基础上,着手进行《关于加快我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建议》编制工作,结合全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构建现代中药产业体系,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中药生产基地。组织实施“22824”中药材产业创新工程,指导构建由2个药用植物园(隆德“六盘山药用植物园”)、2个中药材研究所(“六盘山(隆德)中药材研究所”正在筹备中)、8个标准化种植基地(隆德3个,分别为国隆药业、六盘山中药资源、恒瑞元中药材)、2个中药创新工程中心(隆德“六盘山香雪制药中药颗粒制剂工程创新中心”)、4个中药产业园区(“六盘山中药产业园区”包括隆德)组成的现代化中药材产业体系。 

  (二)落实扶持政策。一是组织隆德县实施“隆德县道地药材规范化技术集成示范与精准扶贫项目”,下拨专项资金90万(2019年50万),聚焦隆德县黄芪、黄芩、板蓝根、丹参、芍药等特色中药材品种,建立道地药材优质种苗繁育技术示范基地1个200亩,建立道地药材标准化栽培技术示范基地4个总计1100亩。为隆德县选派一个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由宁夏农科院、隆德县中药材产业办公室、宁夏药品检验研究院等相关单位的10位专家组成。专家服务团依托“隆德县道地药材规范化技术集成示范与精准扶贫项目”在隆德县开展中药材技术培训、种植指导等科技服务工作,建立“一村一品”科技脱贫致富示范村,打造隆德县中药材生态发展和脱贫致富产业模式。同时,隆德县中药材还实施了宁夏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六盘山重点道地药材黄芪、柴胡、秦艽、大黄、黄芩标准化栽培技术(SOP)与示范”,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大宗道地中药材黄芪优质绿色生产技术研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等项目。二是《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隆德县2019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19]1号)文件第五项“优惠政策及扶持环节”中有下列相关规定。中药材产业种植:农户大田中药材种苗(块茎、种球)移栽、出苗率高于70%的种植地块,每亩补贴300元;露地中药材育苗每亩补贴400元;覆膜育苗(种植密度黄芪不低于15万株/亩、黄芩不低于16万株/亩、党参不低于16万株/亩、金莲花2万株/亩)每亩补贴1200元。加工机械: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合作社、大户购置的中药材种植、采挖及初加工设备,按照销售价格的50%给予补贴(移栽机、挖药机每户限补2台,每台补贴不超过1.5万元;具有标牌的不锈钢优质切药机每户限补贴2台、每台补贴不超过1.5万元;洗药机每户补贴1台,每台补贴不超过3000元;筛药机每户补贴1台,每台补贴不超过1500元;风选机每户补贴1台,每台补贴不超过500元)。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通过 “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以及地理标志,每个一次性“以奖代补”3万元,绿色产品(食品)每个一次性“以奖代补”5万元,有机产品每个一次性“以奖代补”10万元;通过GAP备案、GMP认证的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每个一次性“以奖代补”30万元;对获得自治区名牌产品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每个一次性“以奖代补”5万元;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每个一次性“以奖代补”10万元;对举办节会、展示、农民丰收节的企业、经营主体给予“以奖代补”20万元,对参加特色农产品品牌展示、推介的企业等经营主体,每参加一次“以奖代补”1万元。 

  (三)强化科技支撑。针对隆德县栽培药材黄芪种间杂交的几率高且变异大,生态类型庞杂、自然繁育能力低的问题,在隆德建立黄芪良种繁育示范田,开展提纯复壮研究;与隆德县开展“中药材产业技术研究平台共建”工作,共同建成宁夏六盘山药用植物园,建立保存圃300亩,保存药用植物60种,引进药用植物128种,建成集科研、教学、科普、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地。通过技术支持和服务示范基地,采取“工作站+公司+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运作模式。2018年10月16日-20日,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全区中药材产业观摩学习现场推进会,2019年继续推动此项工作。 

  (四)培育经营主体。积极推动中药材主产县区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培育力度,上海医药集团、广州香雪等一批国内大型企业相继在隆德县注册成立公司。目前,隆德县引进培育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服务企业45家,培育发展中药材专业合作社69家、种植大户120余户,认定中药材家庭农场5个,形成了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共同发展的产业经营模式,推动隆德县中药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加强品牌培育。探索建立大品种大品牌培育机制,从规范化栽培、质量标准提升、产地质量追溯、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定向培育市场需求量大的特色优势产品,实施“一品一策”,支持盐池甘草、隆德六盘山秦艽和黄芪、同心银柴胡产业大县申报大宗药材地理标志产品。 

  二、接下来重点开展工作 

  感谢您关注我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并为产业发展建言献策,今后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我厅正在着手起草《宁夏中药材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自治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中药材产业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 

  2、持续加强中药材产业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技术服务专家组的科技支撑作用,把组织实施中药材科技扶贫项目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探索创新专家组工作机制和模式,实施开放研究,开展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的研发、示范和推广。二是积极组建与区内外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的产销联盟,建立进入国内主要药材市场的快速通道。三是充分发掘深度贫困地区中药材特色产业优势,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开展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植生产,提高中药材种植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四是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对中药材产业具有带动和支撑作用的龙头企业,开展道地药材良种繁育,清洁、规范、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药材加工基地建设,延长中药材产业链,提高中药材附加值。五是大力支持中药材加工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产学研合作,使企业成为中药材产业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研发主体和成果应用主体,成为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引领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等核心产业做大做强。六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培育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规模化经营,引领标准化生产。 

  3、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加大对隆德中药材的品牌培育。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尤其倾斜对隆德县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加大工作指导,丰富完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形式,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和管理服务能力水平。同时,建议隆德县机构编制部门酌情考虑在县市场监管局专设知识产权工作岗位,进一步加大对此项工作的保障支持力度。二是在深挖隆德县中药材产业土特产品、文化产业的基础上,培育并推广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最大限度地增加隆德县中药材特色产业产品的附加值,创立隆德六盘山秦艽和黄芪品牌,引导隆德县中药材特色产业企业通过品牌运作延伸产业链,拓宽固原特色产业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关于“以奖代补”的相关建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参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正在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相关的条款,以待办法通过之后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5032556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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