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5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8-09-19 17:31 访问量: 字体:[]

刘常青、马国庆、王正义、陈贵贞、赵功强、罗万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创新驱动战略经费保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认识,加大考核力度”的建议

一是制定完善激励企业加大R&D经费投入的政策。印发了《关于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水平的行动计划》,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精准发力、提升总量”的总体思路,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弥补创新发展短板,激发创新活力动力,提升创新供给能力。二是加大考核力度。按照《自治区党委 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经与政府督查室多次协调建立了各市县财政R&D经费投入的督查考核机制。联合自治区统计局、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及相关市、县(区)科技局、统计局等部门组织了重点研发企业统计年报的督查工作,同时进行了相关政策宣讲解读,为企业答疑解惑。银川市对R&D指标未完成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市)区、园区,加大绩效考核扣分幅度;完成任务差的县(市)区、园区向市委、政府作书面检查,并向全市通报。

二、关于“多措并举,千方百计调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的建议

一是实施科技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引导更多企业以各类科技型企业为标杆加速转型,不断带动提高研发投入。制定印发《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百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和千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计划,加强产业创新、完善创新环境、补齐企业发展短板,推动建立完善,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培育体系。未来三年,计划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0家,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自治区科技型企业1000家。

二是实施科技金融创新行动计划。计划未来三年,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合作机制,通过风险补偿、专项补贴、科技保险、基金运作等方式,构建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60亿元以上,支持科技企业800家以上,培育和组建科技金融中介或专营机构10家以上,科技金融战略合作机构达到30家以上。2018年,实现了风险补偿贷款试点对五市的全覆盖;制定了《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暂行办法》,启动实施创新券补贴工作;设立了2.5亿元的科技创新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担保基金、6.05亿元的银川育成凤凰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正在组建总规模为5亿元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探索与银行合作运用投资、贷款、债券等融资方式支持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目前科技厅已与11家商业银行达成了合作意向。近年来,我们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等多种方式,以1.4亿元财政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得各类金融资本60多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融资难题。

三、关于“加大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的建议

一是大幅增加财政科技投入。2017年区本级财政科技项目预算投入4.8亿元,与2016年2.7亿元相比,增长达到77%以上;2018年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预算达到8.9亿元,比上年度增长85%。连续两年自治区财政科技预算大幅度增长,有力地支撑了区本级财政R&D投入,2017的全区R&D投入达到1.13,力争2018年全区R&D投入达到1.3。二是引导全社会加大R&D投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创新驱动战略部署,科技厅联合财政厅建立和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驱动战略。近两年自治区财政本级R&D投入大幅增长,2017年全区财政科技支出25.6亿元,较上年增长7.3亿元,增长39.9%,其中自治区本级科技支出12.9亿元,较上年增加3.1亿元,增幅31.9%;自治区本级财政R&D投入5.22亿元,比2016年增加1.88亿元,增幅56.2%。2018年全区财政科技支出预算30.8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12亿元,增长39.7%;自治区本级财政R&D投入预算9.5亿元,比2017年增加4.28亿元,增幅82%。三是加强对各市县财政R&D经费投入的督查考核。为了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建立R&D投入奖励机制,将市县(区)财政R&D投入与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相结合,引导市县(区)财政加大R&D投入力度。2018年起,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式,选取引进区外研发机构和联合建立创新平台等专项资金,采取因素额分配方式,将资金切块下达各市县,由各市县自行组织申报项目、自行分配资金,激励和提高市县创新的积极主动性。今后年度我们将以因素分配法为契机,逐步完善资金分配管理方式,将市县创新投入和成效与因素分配相结合,对实施成效显著的给予专项资金倾斜。 

四、关于“完善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的建议

一是完成后补助管理办法修订。将后补助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结合,变补项目为补企业,增强了政策的普惠性,保证了补助过程的公平公正,进一步突出了对企业创新的引导带动作用,同时将自治区和市县财政后补助经费承担比例由1:1调整为7:3。2017年来共通过后补助专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项目356个,支持资金12987.36万元,带动企业先行投入90236.63万元,充分激发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发挥,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效益。二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科技厅牵头组织召开由统计局、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农牧厅、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及五市科技局、统计局为成员的第一次部门联席会议。通过开展联席、联训、联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R&D统计各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力求客观、全面、真实反映全区R&D投入状况。组织联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针对企业发展现状开展科技、财税、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讲、解读,面对面帮助企业核实R&D统计异常数据,帮助解决企业研发活动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数据误填、漏填等疑点难点问题。三是加大研发培训力度。为认真做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研机构和事业单位R&D统计年报工作,提高R&D统计数据填报质量,科技厅、财政厅、统计局联合举办了全区企业研发费用统计培训班,主要围绕自治区相关部门支持研发投入相关政策、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和联网直报平台等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讲解,年平均培训5场次、培训人员1000多人。四是做好R&D统计年报督查工作。联合统计局、财政厅、国地税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研发活动企业统计年报的督查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开展科技、财税、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讲解读,帮助企业解决研发活动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数据误填、漏填等疑点难点问题,确保R&D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1日

联系人:科技厅条件建设与财务处  马俊理  0951-5032614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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