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8-09-19 17:16 访问量: 字体:[]

民革宁夏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激发县域创新活力的建议”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并联合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局办理后,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县域创新的政策指导”的建议

县域科技创新是创新驱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好县域这艘创新“小船”,才能让全区科技创新的“大船”越行越远。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各市县纷纷出台了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的政策意见,结合实际谋创新的意识普遍增强。自治区创新办已联合相关厅局多次对市县“创新30条”政策落实情况、财政R&D投入等情况进行了多次督查,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创新政策在县(区)的落实。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继续将市县创新驱动列为重点督查内容。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印发后,自治区科技厅立即转发给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求各地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创新驱动战略部署,紧密联系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今年4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宁党发〔2018〕1号)和2018年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科技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科技厅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带动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为目标,支持县(市、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

下一步,自治区将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协同共抓的创新驱动战略推进机制,加大对各县(市、区)科技创新的监督考核,定期开展创新政策落实督查,引导县(市、区)着力构建以创新为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方式。

二、关于“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县域环境”的建议

近几年,随着自治区财政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自治区本级对市县区科技创新专项转移支付比例也随之提高,2017年区本级安排企业科技创新资金3.74亿元,其中下达到各市县区的资金2.56亿元,占比68.5%。2018年在继续加大市县区科技创新转移支付的同时,自治区科技部门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将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的管理权限下放至五市和宁东管委会,通过简政放权、区市联动,调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及基层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对市县的引领作用。为强化企业创新意识,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自治区进一步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普惠力度,对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改为对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给予10%-15%的经费补助,包含了研发失败发生的费用,形成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政策机制。近几年,自治区金融部门通过重组宁夏再担保集团,壮大市县融资担保机构,不断优化县域金融环境,成立以县级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完善区市县担保体系,引导和鼓励各级融资担保机构重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增信服务等多种方式的综合金融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融资担保机构75家,支持中小微企业2784户,实现了融资担保业务县域全覆盖。针对市县区财政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2018年自治区党委已经将市县R&D投入强度纳入自治区效能目标考核。

下一步,自治区将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激发县域创新活力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区本级财政转移支付和金融支持力度,实施好普惠性创新创业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增强创新能力。同时,加大对市县创新的考核,激发县域创新潜能。

三、关于“强化科技资源在县域层面的整合与集成”的建议

今年以来,自治区科技部门紧盯制约我区优势特色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瓶颈,采取“顶层设计+需求征集”相结合的方式凝练科技项目,重点支持企业牵头联合区内外力量集中攻关,通过产学研合作有效解决科技与产业“两张皮”等问题。对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全部下放到市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征集、立项评审和管理。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加大创新投入力度,设立3亿元科技创新投资基金、联合五市组建了2.5亿元的科技创新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担保基金。目前,各类基金已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委托专业化运营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

下一步,自治区将鼓励市县政府,积极培育、挖掘和推荐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积极对接协调,引进创投机构,充分运用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科技企业发展。

四、关于“优化不同地区的县域科技资源配置”的建议

今年自治区科技厅按照因素分配法,在充分考虑各地R&D经费投入占比、科技发展基础条件等因素情况下,将3.5亿元自治区财政科技经费按各类专项切块下放到基层科技管理部门,主要支持市县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创新活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2018年以前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经费由自治区财政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山区九县的补助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负担),在今年后补助政策调整中,我们充分考虑各县区财力情况,继续实施差异化补助标准,对山区9县的配套补助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其余县区的承担比例由原来的50%降低为30%,自治区本级承担比例由50%提高到70%。

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对下放资金、后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巡查和绩效评价。根据巡查和评价结果,确定明年资金分配额度,对工作不力的地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调减今后年度资金分配额度。

五、关于“继续加强科技特派员在县域创新能力建设中的作用”的建议

宁夏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经过16年的发展已成为提升县域创新能力、引领县域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特别是近年来,科技特派员一直走在农村创新创业前沿,在创业服务过程中注重提升能力,探索有效的创业模式,引领千余家科技特派员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深入产业链各环节创新创业,成为“双创”主力军。目前,全区共有科技特派员3360名,组建协会或经济合作组织540家,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1730个,有18家科技特派员企业获批为国家“星创天地”,占全区入选比例的近90%,成为宁夏星创天地队伍的主力军,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的助推作用。与此同时,自治区科技特派员积极参与到全区科技扶贫中,在全区产业扶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科技部选派的800名“三区人才”全部由科技特派员担任,今年科技部又在我区科技特派员中选派了245名“三区人才”深入原州区、西吉县、同心县、海原县、红寺堡区等“五县一片”的170个深度贫困村开展科技服务,通过技术示范、创新创业,促进产业扶贫。

自治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项支持科技特派员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开展科技创业,承担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艺示范推广,以及适宜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农村信心和等科技服务项目。在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中心的牵头下,每年围绕设施农业、中药材、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信息化等优势特色产业和领域农业先进适宜技术转化应用不定期举办观摩培训会、交流会等活动,加强了科技特派员对我区农业科技成果的了解,更好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下一步,自治区将进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在县域创新能力建设和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在通过项目实施,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提升、农业先进适宜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的同时,以培训、实地观摩、技术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科技特派员在县域产业发展中的科技示范和服务能力,带动广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0951-2070023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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