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09-19 17:15 访问量: 字体:[]

何仲彤、李晓波、张芳委员:

您们去年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生物制药产业科技支撑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区生物制药产业科技支撑工作,今年以来科技、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

自治区科技厅围绕我区生物技术及其产业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通过与东部地区科技合作,加快开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环保等关键技术研究,促使高附加值生物医药和生物制剂产品快速发展,为宁夏制药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一是通过平台建设,加强与东部高校、科研院所在生物医药领域科技合作,充分利用东部优质资源,通过技术引进、吸收及消化,切实解决宁夏制药行业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我区传统生物医药产业的转换升级。二是支持药检机构和临床试验机构发展。按照2016年自治区政府第103期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前期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设备需求的调研情况,结合技术服务单位提出的仪器设备需求,建议支持宁夏医科大学、宁夏药检所采购侧重药品一致性评价的相关仪器设备,以提升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技术服务水平。三是支持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及科研单位开展新药创制及药品一致性评价相关科研工作。按照专题会议精神,重点支持企业进行新药开发;支持宁夏药检所、宁夏医科大学仿制药药学质量评价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支持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与区内企业联合开展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等。

自治区发改委自2010年起,组织实施了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对包括生物产业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技术项目进行专项支持。专项已连续组织实施9年,累计支持项目118个,安排补助资金2.4亿元,带动总投资96.3亿元。其中,支持生物产业领域项目21个,安排补助资金4050万元。

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推动我区生物制药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从2017年起新增设立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专项预算2000万元,并制定了《自治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并对进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康业药业、启元药业、多维药业等3家企业的吲达帕胺缓释片等14个医药品种安排前期补助资金280万元。因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自治区政府批准科技厅将剩余的专项资金用于药检机构和临床机构药品一致性评价研究以及制药企业科研、新药创制等项目。自治区财政当年安排1720万元,支持宁夏医科大学、医科大总院、药品检验所药品一致性研究项目资金1160万元,为制药企业提供一致性研究服务;安排支持制药企业新药研制项目资金560万元。2018年自治区财政根据部门申报,继续安排药品一致性评价专项预算。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联合相关行业部门、科研单位继续加大生物制药科技支撑工作力度,提高生物制药在自治区重点领域的服务能力和科技支撑水平。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科技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社会发展处张乃颖  0951-5032412

抄  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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