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联: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5号“关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创新的提案”收悉,感谢贵会对我区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长期关注和支持。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推动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围绕降低企业科研成本、搭建创新投融资渠道、壮大科技人才队伍等方面,不断完善支持政策。35号提案针对制约区内非公企业发展目前存在的“财政对科技创新的资金保障能力较低”“企业缺乏稳定的R&D经费投入”“寻求外来技术支持困难”等方面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很有启发和帮助。经与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沟通对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提出的五个方面问题,我们将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把创新驱动战略,聚焦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把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作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抓手,围绕降低企业科研成本、搭建创新投融资渠道、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等重点环节,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创新,以创新驱动助力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给予非公企业更大研发支持。2018年,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财政厅、经信委、国税局、地税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印发《关于提高全社会提高研发经费投入水平行动计划》,为稳定R&D投入提供政策保障。特别是2018年度,自治区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预算规模大幅增加,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预算资金提高至7.13亿元,增幅达到90%,为非公企业发展带来更多机遇。我们将借此更进一步聚焦非公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围绕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凝练并支持一批创新项目,带动非公企业创新发展。同时,我们也进一步落实好企业科技创新后补政策,按照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办法》,工作程序进一步简化、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以非公企业为主的企业群体,在享受以税务部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同时,还能享受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资金支持。我们将与贵会共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二、加速非公企业培育。积极引导传统非公企业以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目标加速转型升级,摆脱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带动非公企业转型发展。我们将按照《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专精特新”培育培育工程,不断完善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培育体系,贵会可与我们共同引导、鼓励我区非公企业积极参与申报。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和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区的非公高新技术企业,我们将及时落实最高100万元的奖补资金支持,来宁设立法人企业的将给予50万元研发资金支持;同时,我们正在着手构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推动区内具备发展潜力的非公企业尽快升级为国家高企。持续在高成长性、高技术水平的非公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通过研发项目、科技金融等支持方式,一企一策、加速培育,首次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加快在非公企业群体中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方面是加大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宣传、评价服务和指导工作,推动区内非公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早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是简化自治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流程,目前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评审权责下放至5市科技局,我们将于各市县共同努力,做好认定工作。加速“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按照新修订的《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培育层次、培育链条进一步得到完善,为非公企业发展带来机遇。同时,深入推进“小升规”专项行动,每年筛选“行业之星”“成长之星”和“创业之星”企业,按照新增入规每户10万元,规下转规上8万元标准给予奖励,2018年升规企业已落实奖励1468万元,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相关非公企业及时享受支持。
三、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创新环境,优化非公企业创新硬件基础,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加强研发平台建设,引导院校、企业针对自治区产业发展需要,组建各类型研发机构,并做好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培育认定工作。自治区财政将通过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资金,对各类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扶持。其中,国家平台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自治区级平台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新认定自治区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同时,2018年起,加大沿黄试验区科技创新专项、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专项及科技特派员专项预算力度,带动非公有制企业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每年投入一定财政资金,支持主要园区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并推动面向入园民营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大型共用软件、知识产权、标准、人才培训等服务。持续实施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政策,对公共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拥有单位向社会开放共享及各单位使用科学仪器进行科研检测活动实行“双补”,提高院校、企业大型仪器入网的积极性,进一步积极盘活资源存量,提高利用率,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加快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自治区技术交易平台,自治区科技厅正在依托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组织宁夏技术交易市场施工建设,未来将为宁夏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科技创新资源展示、评估、交易和管理等全流程服务。积极为非公企业产学研合作牵线搭桥,自治区经信委将进一步组织和合作对接,2018年已完成30余项合作征集,下一步将进一步指导企业开发新产品、促进成果转化。
四、持续优化金融服务。进一步探索发展新型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和服务模式。目前,自治区科技厅与宁夏银行、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等32家银行及担保集团等签订了科技和金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通过利息、担保费用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费补贴等方式,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行了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科技金融服务的组织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机制方面进行创新,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金融部门参与的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持续推进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试点,目前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试点地区(单位)总数达到8家,目前资金规模达8100万元,将面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资金需求,提供风险补偿贷款服务。设立宁夏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按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设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科技创业发展子基金,为我区非公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支持。目前已出资1亿元,参股银川市经开区发起设立的“银川育成凤凰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5.55亿元。引进外省区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
五是持续打造多层次双创载体。按照《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意见》,围绕贯彻“打造多层次双创载体”和“主动与区外孵化器对接”要求,着力打造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为民间创业者、创新团队和初创型非公企业提供服务。加大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力度,对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支持;对认定为自治区级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星创天地”培育,围绕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向科技部推荐备案“星创天地”,建设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同时,积极活跃创新创业氛围,持续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宁夏赛区)大赛,激发了全区企业、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热情。